银行客户经理违规放贷1亿收30万好处费,终审获刑5年半敲响行业警钟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银行从业人员违法放贷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对农商银行宝山支行90后客户经理庄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15万元的判决。这起涉案金额超1亿元、收取好处费30余万元的案件,暴露出银行信贷审核环节存在的严重漏洞,也为金融从业者划出一道醒目的职业红线。
虚假材料轻松过审的"默契合作"
根据判决书披露的细节,庄某在2019年7月至2022年11月担任客户经理期间,与贷款中介石某形成固定利益链条。 在明知23家企业提交的财务数据造假的情况下,庄某仍违规审批通过贷款申请,事后按照约1.5‰的比例收取好处费。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贷模式持续三年之久,直至8家企业出现2100万元逾期才案发。审计报告显示,所有涉案企业均存在材料造假行为,印证了庄某主观上具有明显的犯罪故意。
双重罪名下的量刑考量
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体现了对金融职务犯罪的严厉打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某具有坦白、退赃等从轻情节,但法院并未采纳其关于"贷款金额重复计算"的辩护意见。 1亿余元的违法放贷金额认定,直接对应着五年刑期的基准刑,而30万元好处费则构成"数额较大"的受贿情节。这种量刑尺度传递出明确信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谋私,将面临自由刑与财产刑的双重惩戒。
信贷风控失效的深层警示
本案暴露的风控漏洞令人深思。一个基层客户经理能持续三年违规操作,反映出银行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环节存在系统性缺陷。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部分银行过度依赖形式审查,为虚假材料提供了可乘之机。 判决书特别指出"未履行严格审查义务"的过错,这实际上是对金融机构内控机制提出의尖锐批评。当前经济环境下,此类案件更易引发不良贷款风险积聚,值得银行业引以为戒。
年轻从业者的职业伦理缺失
庄某作为90后本科毕业生,本应处于职业发展的黄金期,却因30余万元好处费断送前程。这种"小贪酿大祸"的案例,暴露出部分年轻金融从业者合规意识的淡漠。在业绩压力与利益诱惑面前,他们往往低估法律风险,高估操作隐蔽性。 终审裁定的不可逆转性,恰是对所有金融从业者的生动警示:信贷审批权不是牟利工具,风控底线不容践踏。
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既是对违法者的惩戒,更是对金融秩序的维护。随着银行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如何通过科技手段堵塞人为操作漏洞,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合规文化将成为金融机构必须面对的治理命题。而对于每一个手握审批权的银行人来说,此案无疑是一记振聋发聩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