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12月11日讯(记者 杨玉娟)大雨滂沱的夜晚,在福清某村头路段,一场致命的连环车祸在黑暗中发生:一名行人横穿马路时被撞飞,随后又遭多车碾压,不幸身亡。当真相几乎被雨水冲刷殆尽之际,肇事司机称“当时以为撞到的是猫”,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一场精心设计的侦查实验就此展开,沉默的证据终于开口说话。日前,福清市检察院审结了这起“雨夜五车”案件。
检警双方针对办理中的难点共商对策。
雨夜惊魂
一人倒地,五车驶过
2024年6月15日19时许,雨幕如织,路面湿滑,视线不佳。翁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快车道行驶,当车辆行至一村头路段时,被害人林某从马路右边向左斜穿马路时,被翁某驾驶的车辆撞击飞出三四米。
林某被撞后,摔跌在路面快慢车道分界线附近。碰撞后,翁某将车刹停,然而仅仅停了约20秒,便倒车、左转绕过被害人林某,随后逃离现场。
悲剧并未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分钟内,先后有三辆车对倒在地上的林某进行了碾轧或剐蹭。直至第五辆车驶过时,车辆底盘将林某拖带前行。驾驶员张某察觉异样后停车查看,发现林某被卡在保险杠附近,随即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
一人死亡,五车牵连。致命撞击究竟来自哪一次?责任如何划分?雨声嘈嘈,夜黑如墨,案件陷入迷雾。
检警双方开展实地勘验,为模拟侦查实验做好准备,尽可能还原当时案发现场的情况。
责任厘清
肇事者称“以为撞到猫”
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邀请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并针对办理中的难点堵点共商对策。承办检察官通过反复研判案发录像,提出了关键指导意见:“明确被害人具体死亡节点,准确划分各方责任,是本案破局的关键。”
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交通事故主要分三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事故中,犯罪嫌疑人翁某碰撞被害人林某后驾车逃逸,未履行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义务,造成倒地不起的林某遭到过往车辆碾压死亡。其负第一阶段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第二阶段事故中,犯罪嫌疑人翁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未保护现场且未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其负第二阶段事故的主要责任。而程某驾驶车辆在雨天夜间气象条件下未降低行驶速度,未注意观察,其负第二阶段事故的次要责任。
第三阶段事故中第三、四、五部车辆,与路面上已死亡的林某发生多次碰撞事故作另案处理。
责任框架虽已明晰,但翁某的辩解却成为新的障碍。
“事发时,现场下着大雨,道路也没有路灯,视线极差,当时我并不知道撞到了人,以为撞到的是猫。”在案件侦查以及审查逮捕阶段,翁某拒不供述相关犯罪事实,并始终辩称,他在事故现场的停车、倒车、绕行等异常举动,只是“为了车辆掉头”,并非因撞人逃逸。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并参与交警大队的案件讨论会,反复观看案发现场监控视频,进行逐帧分析。
实验破局
雨夜重演,谎言现形
“他的辩解能否成立,必须用证据说话。”面对这样一个棘手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反复查看视频画面、梳理翁某到案后的所有言辞,抽丝剥茧发现了其供述中的矛盾之处。
“通过公共视频画面可知,翁某在事故发生后有停车、倒车的行为,说明其明确知道案发当时发生交通事故,但是没有下车查看,而是选择驶离现场。其辩解称不知道碰撞行人,以为是撞到猫,与客观事实明显不符。”承办检察官介绍道,结合在案证据,检察机关认为翁某符合逮捕条件,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彻底排除案件疑点,夯实证据链条,检察官决定联合公安机关启动侦查实验探寻案件真相。
为精准模拟案发时的天气、场景、人员条件,检察官与公安民警通力协作,持续密切关注气象数据,在案发地出现相似降雨天气时,立即启动实验。
实验当晚,他们借来人形沙包模拟被害人,调用涉案车辆在案发地点完整重建现场。同时,特意安排与翁某身高相近的实验人员,驾驶涉案车辆模拟案发时的停车、倒车、绕行等驾驶行为。
实验结果清晰显示:在车辆倒车至翁某欲左拐绕行的起始点的过程中,能清楚看到模拟被害人的人形沙包。这一关键结论,直接否定了翁某“看不见被害人”的辩解。
面对侦查实验的有力证据,在审查起诉阶段,翁某承认驾驶车辆撞人逃逸的犯罪事实,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场牵涉五车的雨夜迷局,最终拨云见日。
日前,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翁某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同时判处翁某和程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