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有关演员李明德(艺名李某某)因涉嫌犯罪被刑拘的消息,编导杨洋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一旦触犯法律,就应该勇于承担相应的责任。他强调,李明德本人对于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种态度是值得肯定的。同时,杨洋也表达了对事件的关注和对当事人及其家人的关心,希望李明德能够从这次经历中深刻反省,重新找回自我,未来以更好的姿态回归社会。
此事件再次提醒公众人物,应当严格自律,不仅要注重个人形象与事业发展,更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面的社会形象。
2月13日,编导杨洋发文回应李明德砸车被刑拘:我没有停在划线停车位里。已接受罚款200元,“没有妨碍任何人停车,占人家车位更是无稽之谈”。此前,平安北京朝阳通报:近日,接“朝阳群众”报警,一男子在八里庄附近某路旁踢踹车辆。警方依法进行了调查,嫌疑人李某某(男,28岁),对自己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时,针对被砸车主杨某占道停车的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