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东盛金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东盛金材)发布公告,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并撤回上市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东盛金材本次IPO于2024年12月30日获受理,答复首轮问询时曾多次提出延期申请,2025年9月26日,公司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截至拟终止公告发布日该轮问询答复仍未公布,目前其IPO进程因财报更新事项处于中止状态。
从北交所发出的审核问询问题来看,东盛金材的业绩下滑风险、募投项目合理性受到监管重点关注。此外,东盛金材的第一大供应商于2023年9月申请破产重整,也使得监管在问询中对原材料供应稳定性提出了质疑。
本篇中,汉鼎咨询结合东盛金材的招股书、问询答复内容及业绩变化情况对监管审核重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
报告期内业绩大幅波动,
被问询是否主要靠降价促进销售
申报材料显示,东盛金材的主营业务为铝合金元素添加剂等新型金属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铝合金元素添加剂及铝基中间合金两大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约90%来自铝合金元素添加剂。在铝合金元素添加剂市场中,公司产品在2018年至2023年市场占有率位列全球第一。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东盛金材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锰,报告期各期从第一大供应商天元锰业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54.52%、51.34%、49.92%和46.67%。但2023年9月,法院裁定受理天元锰业的破产重整申请。对此,北交所在首轮问询中要求公司说明天元锰业当前生产经营情况、破产重整的进展,结合天元锰业申请破产重整以来供货周期、供货数量、结算周期、信用政策的变化情况等说明其破产重整对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持续性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说明公司对电解锰采购是否高度依赖天元锰业,是否存在不能稳定获得供应的风险。
东盛金材答复称,公司电解锰采购集中于天元锰业主要受天元锰业供应规模以及为公司提供长协客户报价优惠、信用保障等综合影响,天元锰业当期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目前可替代的采购渠道和供应商具备与天元锰业生产和供应同等产量和质量电解锰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公司对电解锰采购并非完全依赖天元锰业,亦不存在不能稳定获得供应的风险。另外,天元锰业破产重整以来生产经营情况稳中向好,预计2025年12月29日前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破产重整以来,天元锰业对公司的供货数量仍完全取决于公司的电解锰需求,对公司供货周期、结算周期、信用政策与破产重整前基本一致,故天元锰业破产重整对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持续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021年至2023年,东盛金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30亿元、10.45亿元及6.58亿元;同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833.54万元、1.22亿元及4138.76元。即2023年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营收同比下降37.05%,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66.16%。
对于业绩下滑的原因,东盛金材在招股书中披露称主要系能源危机、海运受阻等因素导致境外客户为防止断供提前大量备货,使公司2021年至2022年外销销量大幅增长,而2023年境外客户处于去库存阶段。此外,公司与部分客户采取年度、半年度、季度等长周期大订单(以下简称“长单”)的销售模式。2022年第一季度原材料市场价格维持高位,部分海外客户于2022年第一季度价格高位时签订长单锁定较高价格,导致公司收入、毛利率提高。
上述情形引起了北交所对东盛金材销售模式商业合理性,以及公司业绩波动合理性和下滑风险的关注。首轮问询中,监管要求东盛金材说明采用长单销售模式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大业绩波动幅度的风险,是否对公司经营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量化说明2023年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结合报告期前期业绩情况、2024年度业绩情况等,说明在不考虑导致2021-2022年业绩高位的偶发性因素后公司的常规业绩水平,并说明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因素是否已经消除,业绩下滑趋势是否扭转及判断依据。
根据问询答复内容,东盛金材的长单销售定价模式与可比公司润际新材存在差异,公司解释称主要系下游客户所属行业及其购销定价基准不同,其他可比公司未披露长单销售情况。此外,东盛金材坦言,报告期内,长单定价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公司业绩波动的幅度,但公司长单定价模式与采购模式相匹配,不会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主要风险,不会对经营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东盛金材在招股书中披露称,公司长单销售模式通常采用“销售价格确定后在执行期限内不再变更”的定价策略,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市场环境下,可能放大公司业绩波动的幅度。然而,报告期内出现的电解锰暴涨暴跌的行情较为罕见,自2008年至今的近20年前所未有,属于极少发生的偶然性事件。未来若再次出现此类行情,公司或将面临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
业绩波动合理性及下滑风险方面,东盛金材答复称公司2023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主要受到收入规模下降、毛利率下滑、期间费用率上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21年7月起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至2022年3月回落,降至上涨前的水平。2023年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小幅回落,8月以来至今电解锰价格较为平稳,未发生大幅波动。目前主要原材料价格已恢复常态,价格下降的利空因素已消除,价格持续下降的风险较小。 2023年由于前两年的需求透支,下游主要客户处于去库存阶段,需求偏弱,故毛利率有所下降。根据招商证券研究报告,2024年全球制造业整体将处于新一轮补库存起始阶段,呈现向好态势,公司销量有所恢复,需求逐步释放,毛利率也将呈逐步回升趋势,不存在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2024年,东盛金材分别实现营收及扣非归母净利润7.45亿元、5107.21万元,公司在问询答复中表示其业绩已逐步恢复,且导致2023年经营业绩下滑的偶然不利因素已基本消除,未来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1-6月,东盛金材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35%,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34.87%。2023年-2024 年,公司锰剂等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公司的产品定价模式及产品特性使得公司对客户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对此,北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对公司期后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再度提出疑问,要求东盛金材说明关于2023年业绩下降原因的披露是否准确、完整;说明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是否存在合作规模下滑的趋势;说明2024年主要产品收入增长的同时,产品单价持续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主要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替代性较高、市场竞争激烈等情况,是否主要靠降价促进销售;说明2025年1-6月经营业绩同比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及消除情况,进一步说明期后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拟募资扩产,2022年分红1.63亿元,
监管连续两轮追问募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北交所IPO东盛金材拟募资3.50亿元,其中2.66亿元投向“年产6万吨合金添加剂、3万吨铝中间合金和2万吨铝钛硼丝生产项目”,8403.20 万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拟于研发中心实施钢铁脱氧剂、石墨烯与铝合金添加剂复合材料、再生铝等产品的研发。
但公司铝合金元素添加剂当前产能为25,523.11吨,铝基中间合金当前产能为1,892.01吨,铝钛硼丝未投产。且公司铝基中间合金产品毛利率为负。
2023年、2024年上半年,东盛金材的铝合金元素添加剂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7.98%、81.51%;铝基中间合金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9.98%、59.45%。此外,2022年,公司两次分红额合计约1.63亿元。
首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东盛金材说明资金需求的测算过程、测算依据;说明报告期各期产能利用率的计算结果是否客观、谨慎;说明消化新增产能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产能闲置风险;说明在铝基中间合金产品毛利率为负的情形下大规模扩产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存在因扩产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说明2022年两次分红的合理性,结合分红情况进一步说明募投项目的合理性。
东盛金材解释称,公司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支出明细清晰,资金需求测算过程合理,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运营需求,募投项目资金安排能够有效支持公司业务拓展和技术升级,不存在不合理支出的情况。建筑工程和设备购置费用的测算基于市场行情和公司过往经验,具有合理性。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的安排符合项目实施的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限制各产品产能上限的生产设备或生产环节不同,通过相关参数计算的各产品产能能够客观反映产能情况,报告期各期产能利用率的计算结果客观、谨慎。
公司铝基中间合金产品最近一年毛利率为负,一方面系2024年铝基中间合金产品全部由安徽东博生产,投产初期为在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公司适当降低了销售价格。另一方面,新厂区尚未实现规模效应,产量、产能利用率及良品率尚处于爬坡阶段,导致分摊至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及燃料动力成本较高,拉高了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上述因素综合导致铝基中间合金业务在报告期内出现负毛利率情况。2025年公司产销规模将进一步提升,现有产能满产后,毛利率也将进一步提升。根据测算,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市场议价能力不断增强,规模效应逐步显现,人工及制造费用进一步下降,上述因素将共同推动公司未来毛利率将由负转正,并逐步恢复至公司以前年度10.00%至13.00%左右的正常水平,不存在因扩产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且公司募投项目产品均具备充足的市场空间,扩产计划将充分结合公司相应产品的业务需求量制定,有能力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产能闲置风险较小。
分红及募资合理性方面,东盛金材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业绩良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财务状况的基础上,重视投资者的收益诉求,给予股东合理回报,实施了较大金额分红,有利于增强股东信心。公司在报告期前及报告期内均执行了一贯的分红政策,具有连贯性和一致性,并非只在报告期内进行突击分红。在一贯执行分红的基础上,公司拟通过募集资金建设募投项目,符合长期发展战略,具备合理性。
但上述答复未能完全打消监管疑虑,第二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东盛金材披露“年产6万吨合金添加剂、3 万吨铝中间合金和2万吨铝钛硼丝生产项目”历年投产产能及后续投产计划;进一步说明是否具备相应产能消化能力;量化说明各期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下降的影响因素,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此外,对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北交所要求东盛金材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关研发基础,拟研发产品是否属于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或者认定的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