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委编办印发通知公布了《福建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6年)》,一起来看——

各市、县(区)司法局、党委编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和社会工作部、党群工作部:
根据中央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部署要求,省司法厅、省委编办结合我省实际,在2022年印发的《福建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基础上,更新形成《福建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6年)》(以下简称《指导目录(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贯彻执行:
一、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统筹做好行政执法赋权工作;督促辖区内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指导目录(2026年)》更新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指导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收回的执法事项逐项明确具体承接部门,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三、根据各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强化赋权事项把关审核,避免“一揽子”赋权。
《指导目录(2026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赋权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请及时向省司法厅、省委编办报告。
福建省司法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福建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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