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创始人
2025-11-19 18: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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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鉴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柴永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柴永茂先生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1、《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的决议》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柴永茂,男,57岁,中国国籍,毕业于机械电子工业部第十五研究所(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起历任太极计算机公司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高级副总裁。

柴永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38,441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7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C座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23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8,892,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313%,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4,268,4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589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3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24,1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2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2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624,1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2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238,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1%;反对5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7%;弃权110,5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69,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83%;反对5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620%;弃权110,5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711,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4%;反对3,070,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3%;弃权110,5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43,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84%;反对3,070,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20%;弃权110,5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175,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39%;反对3,606,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98%;弃权110,5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06,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13%;反对3,606,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991%;弃权110,5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711,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4%;反对3,070,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3%;弃权110,5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43,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84%;反对3,070,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20%;弃权110,5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175,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39%;反对3,606,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98%;弃权110,5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06,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13%;反对3,606,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991%;弃权110,5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710,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0%;反对3,071,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6%;弃权110,8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42,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867%;反对3,071,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171%;弃权110,8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6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70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69%;反对3,070,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3%;弃权114,0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39,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327%;反对3,070,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20%;弃权114,0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5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70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69%;反对3,070,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3%;弃权114,0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39,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327%;反对3,070,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20%;弃权114,0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5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70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69%;反对3,070,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3%;弃权114,0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39,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327%;反对3,070,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20%;弃权114,0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5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706,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64%;反对3,071,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9%;弃权114,0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38,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046%;反对3,071,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301%;弃权114,0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5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234,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6%;反对5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7%;弃权114,0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6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26%;反对5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620%;弃权114,0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5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孙亭先生、原鑫先生、胡雷先生、仲恺先生、吕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孙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7,452,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2%。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84,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8596%。

12.02选举原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7,451,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8%。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83,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8356%。

12.03选举胡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7,451,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8%。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83,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8356%。

12.04选举仲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9,131,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000%。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3,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1664%。

12.05选举吕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7,451,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8%。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8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8357%。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商有光先生、李华女士、李战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3.01选举商有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37,452,54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2%。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3,184,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578%。

13.02选举李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37,452,51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2%;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3,184,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571%。

13.03选举李战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38,541,2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9%;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4,272,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娟、石小琦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贯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口头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C座会议中心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经董事会全体成员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孙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孙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孙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亭 委员:李战怀、仲恺、柴永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商有光 委员:李华、胡雷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战怀 委员:商有光、原鑫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华 委员:商有光、吕灏

上述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仲恺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仲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柴永茂先生、吕灏先生、陈轮先生为高级副总裁;续聘韩国权先生、李庆先生、王茜女士、刘峰显先生为副总裁;续聘王茜女士为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王茜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7702596

传真:010-57702476、010-57702889

电子邮箱:dongsh@mail.taiji.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7号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伟先生、黄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7702596、010-57709174

传真:010-57702476、010-57702889

电子邮箱:dongsh@mail.taiji.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7号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孙亭,男,45岁,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海军大连舰艇学院计算机系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硕士和博士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08年入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历任二十八所系统总体论证部副主任、总体论证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民品总体论证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民用信息系统研究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民用信息系统研究部主任;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中电科西北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现任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党委副书记、所长。

孙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仲恺,男,48岁,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后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楼宇本部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业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仲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柴永茂,男,57岁,中国国籍,毕业于机械电子工业部第十五研究所(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起历任太极计算机公司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高级副总裁。

柴永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38,441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吕灏,男,53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起历任中电科长江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事业部总经理、政府行业第一事业部总经理、政府行业应用第二事业部总经理、政府业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高级副总裁。

吕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199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陈轮,男,48岁,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后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0年起历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本部副总经理兼煤炭事业部总经理、企业IT服务事业集团能源事业部总经理、企业IT服务事业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防IT服务事业集团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高级副总裁。

陈轮先生持有公司10,500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韩国权,男,53岁,中国国籍,毕业于河北工学院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起历任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管控事业部总经理、风险控制事业部总经理、移动应用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安全业务集团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创新研究院院长。

韩国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李庆,男,50岁,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化系自动化专业本科、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后获得清华大学经管学院EMBA硕士学位。2001年起历任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浙江慧点公司总经理,慧点科技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企业业务集团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李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王茜,女,53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起历任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资金运作部高级投资经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资本中心资金总监,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王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刘峰显,男,48岁,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8月进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工作,历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宾馆中心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国土资源部机关服务局人事劳动处正处级干部、国家土地监察北京局调研处处长、国家土地监察北京局办公室调研员(期间挂职任山西临汾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国土资源部机关服务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退役军人事务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副总裁。

刘峰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董伟,男,38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国际贸易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起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战略规划经理、证券事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黄超,男,39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高电压与绝缘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2019年起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行业分析经理,现任公司证券综合事务高级经理。

黄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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