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7日,河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印发通知,经专家论证,审定公示,研究确定将河南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郑州分行、渤海银行郑州分行三家银行列入“科技贷”业务合作银行名单。
通知提到,三家合作银行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科技贷”业务,加大对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做好与相关银行的业务对接工作。
据了解,《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中明确,“科技贷”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河南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企业提供的信用贷款或实物资产抵质押评估值不高于贷款金额的30%(单一实物资产超过30%的除外),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可按同期同档次LPR换算)的贷款业务。
科技信贷准备金对合作银行开展的“科技贷”业务发生的实际损失给予不超过80%的损失补偿,每家银行每年不超过“科技贷”上一年度贷款余额的2%,且每家银行每一年度补偿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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