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以加大对于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然而,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等手段进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为此,最高检明确表示将对这些行为实施严厉打击,通过强化刑事追责,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同时,加强与证监会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机制,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度。此外,最高检还将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提供更坚实的法律基础。
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净化证券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任何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法治精神将在资本市场得到充分彰显。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在2月13日的访谈活动中表示,近年来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仍然多发,非法金融活动跨地区性、虚拟性等特征逐渐凸显。检察机关将依法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惩处力度,强化央地协同合力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杜学毅指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生态,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趋势。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传统交易类犯罪依然多发,利用FOF基金、信托计划等金融工具以及非法场外配资积聚资金优势,掩饰资金来源,成为新兴犯罪方式,手法愈加隐蔽。欺诈发行、违规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数量大幅攀升。2024年1至11月,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2倍。此外,涉私募投资基金犯罪与证券犯罪相互交织。202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136件418人,其中利用私募投资基金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实施融资融券非法经营等犯罪明显增加。
杜学毅强调,要坚持零容忍原则,依法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惩处力度,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案件;重点压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关键责任和中介组织、金融机构的“看门人”责任,以高质效办案维护市场秩序。
当前,我国金融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时期,各类金融风险进一步交织,监管难度加大。非法金融活动跨地区性、虚拟性等特征逐渐凸显,一些地方层面的非法金融活动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甚至威胁区域性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面对新形势和任务,强化中央、地方各领域多层面联动,实现信息交流共享和重点任务协同,加快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央地“同题共答”责任体系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