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件最新进展:两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了一起关于油罐车运输食用油的案件进展。该案件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据通报,目前,案件已在涉案的两省(市)检察机关完成审查起诉,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和证据,确保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此案件的查处,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方面的坚定决心。同时,也提醒相关企业与个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对于案件的具体细节及后续审理情况,我们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报道。
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透露,天津和河北两地检察机关已对“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件提起公诉。2024年,最高检加大了对危害食药安全犯罪重大敏感案件的督办指导力度。
在处理“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件时,最高检主动与公安部、最高法沟通,形成了会议纪要。此外,还开展了打击“特供酒”犯罪专项行动,听取了吉林、四川、山东等地重点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并汇总分析了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情况,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于央视“3·15”曝光的安徽槽头肉案和天津防火玻璃造假案等案件,最高检也进行了督办指导,听取了安徽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汇报,并提出了指导意见。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持续保持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联动,切实保障国家食药监管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据统计,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2987人,其中涉及药品犯罪案件5727人,食品犯罪案件72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