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企业因出台了一项引起广泛关注的内部规定而陷入了舆论风波。该规定要求所有单身员工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婚姻登记,否则将面临包括降职、减薪在内的多项不利后果。此规定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和广泛讨论。公众普遍认为,企业的这一行为不仅侵犯了员工的个人隐私权,也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在众多法律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批评声中,该企业迫于压力最终决定停止执行这项规定,并公开向受影响的员工道歉。此事件也促使更多人开始关注职场中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以及如何在尊重员工个人选择的同时促进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该事件提醒我们,企业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其合法性和合理性,确保不侵害员工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要倾听员工的声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氛围。
近日,山东临沂沂南县的山东舜天化工集团工会发布通知,要求28岁至58岁的单身员工在2025年9月30日前解决个人婚姻问题,否则需检讨并离职。该消息引发广泛关注。通知中提到,一季度内完不成的,个人要写检讨;二季度内完不成的,公司要进行考核;三季度内完不成的,个人要离职。若三季度内不能结婚成家,公司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公司初衷是帮助和督促大龄未婚职工拿出时间和精力为自身的人生大事努力,但方式方法过于简单,将倡议变成了硬性规定。
针对此事,沂南县人社局约谈了山东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指出相关通知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立即叫停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随后,该公司表示已撤销废止通知所提规定,并承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省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是一家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企业,注册资本3580万人民币。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员工的婚姻状况与工作内容无关,公司无权进行管理。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婚姻自由权,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因此,公司无权以未婚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如果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