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出示收款码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用户的手机没有设置锁屏密码或者面部识别等安全措施,那么一旦手机丢失或被盗,不法分子可以轻易地解锁并盗用其中的付款码进行消费。因此,为了保障个人财产安全,用户应该开启手机的锁屏功能,如设置复杂的密码、指纹或面部识别等,以此增加非法访问的难度。同时,用户还应定期检查自己的支付记录,以便及时发现任何异常交易,并立即与银行或支付平台联系处理。通过这些预防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因出示收款码而遭遇盗刷的风险。
近日,湖南警方通报了一起“二维码”盗刷案件。赵女士从事手机销售,在通过视频向客户出示收款码后,账户里的资金被离奇转走。明明出示的是收款码,钱款为何被盗刷?
2024年7月,赵女士收到一个陌生人的好友申请,对方表示想购买手机。双方敲定型号与价格后,对方提出通过支付宝转账付款。赵女士提供支付宝收款码后,对方以各种理由称无法支付,要求通过视频通话进行付款。在赵女士展示收款码的短短几秒内,她的支付宝账户被刷走了1400多元。随后,赵女士报警。
警方通过对现有线索梳理分析,发现这是一起利用受害者缺乏对“付款码”等支付信息保护意识而进行的盗刷案件。打开支付宝“收付款”功能时,首先出现的是“付款码”。赵女士被盗刷的两笔资金分别为499元和999元,都在支付宝免密支付额度内。警方推测,犯罪分子通过支付宝“付款码”和“收款码”切换的间隙,将受害人的“付款码”截屏或拍摄下来,并利用免密支付功能盗刷了受害人的钱款。
民警指出,不少支付平台的收付款码存在类似设置问题。使用者在支付程序中打开收款页面之前往往要先经过付款页面,加之许多用户开通了小额免密支付功能,不用输入密码就可以直接支付,这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经过深入研判,警方发现了一个以黄某为首的专业盗刷团伙,该团伙长期在湖南及广东等地流窜作案,共实施犯罪200余起,涉案金额达一百余万元。目前,黄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