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 (ID:nbdnews),作者:每经记者,原文标题:《索赔13亿元,上市公司起诉子公司多位前雇员!》
2022年,钛白粉龙头龙佰集团(002601.SZ,股价19.53元,市值466.04亿元)曾披露氯化法钛白粉技术等商业秘密涉嫌遭到不法侵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当时并未透露过多细节,如今三年过去,公司的一起诉讼披露了相应细节。
龙佰集团子公司起诉对象包括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以及河北燕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燕钢”),并索赔经济损失13亿元。记者注意到,其中一名被告曾经是龙佰集团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其负责领导的团队还曾被认定为云南省创新团队。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5月河北燕钢的另一家控股子公司也起诉了龙佰集团子公司,案由为“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
原告起诉提及涉案金额高达13.1亿元
10月14日晚间,龙佰集团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新立)因技术秘密遭到侵犯,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为共同原告之一。涉案金额高达13.105亿元,旨在要求被告停止使用技术秘密、销毁相关载体,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龙佰集团的起诉对象一共有四个主体,三个自然人分别是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另一个主体是河北燕钢。
龙佰集团表示,被侵害的相关技术秘密为原告云南新立引进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的大型氯化钛白粉生产线的建设工艺、生产技术。
公告显示,自2007年起至2019年期间,被告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等人曾分别担任过云南新立的重要领导岗位、主要技术岗位。江书安、赵泽权于2019年下半年入职河北燕钢的关联公司,利用原告的技术秘密等资料为所在公司的氯化钛白粉生产线的规划、设计、建设等提供相关服务,直至案发。因被告江书安、赵泽权涉嫌与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共同侵害原告的技术秘密,2022年云南新立向云南省禄丰市公安局提出刑事控告,该局于当年正式立案,并启动刑事诉讼的侦查程序。
2025年5月15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先到案的刑事被告人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龙佰集团的诉讼请求还提到要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化工报》《人民法院报》或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全国性媒体的显著位置刊登声明,就其侵权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
此次诉讼要求赔偿13亿元,被告是否具有赔偿实力?10月14日晚间,龙佰集团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对方具有赔偿的能力,其他相应内容已在公告中体现。根据资料,燕山钢铁是河北大型钢铁集团,注册资本33.6亿元。
被告之一曾是龙佰集团子公司董事长
2022年,龙佰集团最早在公告中披露氯化法钛白粉技术等商业秘密涉嫌遭到不法侵犯,但仅提到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提及涉及到的具体事项。到了2024年,公司在进展公告中进一步提及已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程序,仍未提及具体事项。
在2019年6月21日之前,刘建良曾经是云南新立的法定代表人,也曾担任过董事长职务。云南新立氯化钛白技术创新团队曾获得云南省科技厅2018年认定的省创新团队,刘建良正是带头人。刘建良曾经在一篇专访中提到,新立钛业掌握了大型工程化氯化钛白生产工艺技术,氯化钛白粉生产能力强。
龙佰集团与云南新立的渊源也要追溯到2019年,通过收购股权方式将海绵钛纳入产品组合。据其2024年年报披露,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钛白粉生产商;公司是钛白粉行业为数不多的同时具有硫酸法工艺和氯化法工艺的钛白粉供应商;按照产能计算,公司是全球最大硫酸法钛白粉生产商,全球第三大、中国第一大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商。
另外,今年5月,河北燕钢的另一家控股子公司河北吉诚新材料有限公司也起诉了云南新立,案由为“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涉案金额50万元。
至于云南新立为原告的诉讼,龙佰集团表示,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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