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跑赢舆论场的,通常是那些能讲个好故事的人。著名传播学者沃特·费舍尔于1984年提出的“叙事范式理论(Narrative Paradigm Theory)”含金量还在上升。J.K.罗琳最近对艾玛·沃特森的压倒性舆论胜利,再次验证了这一点。
9月末,“哈利波特魔法世界之母”罗琳,作为世界顶尖的叙事高手,用700字檄文向世人讲述了一段昔日情同母女的两人,如何走向反目的恩怨情仇。这个回应长文的高明之处,不在于逻辑,而在于叙事。
罗琳回应全文
罗琳是那个从贫困中走出的“母亲”,凭一己之力写出了享誉世界的《哈利·波特》。然而“母亲”却因言获罪,并遭遇“儿女”背刺,但“母亲”坚贞不屈并隐忍多年,只为了坚守普通女性的安全。而“女儿”靠着“母亲”的作品成名了,却在“母亲”遇难时选择背刺“母亲”,在“母亲”遭遇生死威胁之际火上浇油。不止如此,这个“女儿”还十分虚伪、伪善,公开批判、私下里却递关切小纸条。妥妥既要又要还要。
“母亲”更不留情面地指出,想要和解的“女儿”并非是出自真心实意,不过是因为背刺她这个“母亲”,不再那么时髦。
最后,她拒绝再认领“母亲”这个身份,选择与那个扮演她“魔法世界中的女儿”的女演员,彻底切割。
这样的叙事一出,在人群中引发的义愤填膺是可以想象的。两人分歧的重心,不再是观点之争,而变成了“人品之辨”。短短几日,舆论迅速倒向罗琳,沃特森陷入“虚伪”“背叛”的指责。我在第一时间也是极为愤慨,对艾玛·沃特森的讨厌抵达至顶点。在得悉她未能拿下牛津大学的创意写作硕士学位,竟生出了一种“果不其然”的念头:你果然就是一直在表演学霸,其实早已无心学习。
如果我在情绪上头的第一时间来写这篇评论,大概也是会带着强烈的情感,立场态度都会非常爱憎分明。还好,时间给了我思考的空间,我得以让情绪冷却,让其它视角的入场有了可能性。我依然承认罗琳这700字檄文的确很厉害,但也无法忽视其中的bug。这与个人喜好、跨性别立场等等都无关,纯属就事论事。
在我看来,这篇檄文的问题主要在以下两点。
一、最大的bug,就是揣测了沃特森的动机
一个人做出一个行为动作,其真实动机只有本人才清楚。罗琳的动机猜测,只是一种可能性,但并不必然等于事实。
比如我也可以这么分析沃特森一连串行为的心理动机:
虽然对罗琳有个人情感,但在强大的舆论场压力之下,沃特森碍于明星身份、活动家身份,不得不站出来公开表态。
她对某些公共议题的思考,可能也的确未经独立地、深入地思考,并没有属于她自己个人的坚定主张,而是和很多网民一样,很容易被潮流裹挟。她的发言,未必是因为投机,而只是因为缺少真正的“主见”。毕竟,像罗琳这样极富主见并有勇气坚定不移的人,在人群中从来都是少数,甚至极少数。
当然,“假学霸”沃特森最糟糕的表现不是没有主见,而是在2022年BAFTA颁奖礼上用极为轻佻的方式去表达她对罗琳的批判。即便不是针对罗琳,那种表达方式也十分十分不得体。坦诚地讲,沃特森在这一点上没得洗。这也是为何那么多公众选择相信罗琳叙事的关键原因。
那我们继续往下分析,如果你我作为普通看客都觉得沃特森当时的表情、表态十分糟糕,让人极度不适,那么沃特森的父母亲朋或者经纪团队中,会不会也有人在看了颁奖礼后,给她指出了这一点?
于是,沃特森可能自己也会开始后悔,尤其是在看了回放之后,感觉到自己的表现十分不妥、轻佻,超出了正常的“异见”表达。然后她很想向罗琳表达歉意和关心,却又没勇气亲自沟通,怕出现自己无法承受的尴尬场景。于是手写了一张字条,托人辗转表达。思来想去,也不知道怎么写才分寸合宜,那看似简单敷衍的一句问候,其实已经是她左思右想绞尽脑汁才憋出来的。当假学霸遇到真学霸,真学霸无法想象假学霸的“词穷”其实只是因为她的“头脑苍白”,于是便将之理解成了虚伪和伪善。而这真学霸还是个狮子座,转手就来了个犀利的回怼。
沃特森拿着被递回的纸条,更加怯懦和后悔,知道自己没有被原谅。这成了她自己心里的一个结。
在随后的三年里,西方世界也不断涌现出对“取消文化”的反思,我之前写过一篇英剧《道格拉斯被取消了》的剧评,就是一部反思取消文化的优秀作品。这部剧是在2024年播出的。所以,有没有可能沃特森对自己行为的后悔,态度上的转变,并不是因为出于投机,而是真反思?虽然这反思是由外界推动,但她也的确改变了她的一些态度和观点。
到今年4月,英国最高院的一份重要裁决,对长期以来关于跨性别议题的争议,也起到了一个十分重大的影响。裁决书规定,在《平等法案2010》(Equality Act 2010)框架下,“man/woman/sex(男/女/性别)”这些术语应被理解为出生时的生物性别(biological sex),而不是以性别认同或性别认可证书为基础的身份。
它在实践中最重要的影响是:跨性别女性,虽其基本权利依然受到法律保护,不应遭受歧视,但不能在所有情境下都被视为“女性”群体的一部分,这为女性专属空间(如女子庇护所、女子监狱、女子更衣室等)保留了基于“出生性别”的法律保护依据。
这份裁决,虽依然受到很多挑战与反对,但很多人也因此重新思考罗琳过往观点中的合理性。毕竟,这本来就是一个十分复杂而敏感的议题,难以轻率地用“贴标签”的方式来简化思维与立场,做非黑即白的公共表达。
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合理地猜测沃特森在这样的社会语境之下,进一步对自己过往的言行态度感到后悔,并希望求得谅解。也许那更多就是为了安抚自己的愧疚感,而不是仅仅为了所谓重塑公众形象?沃特森有了这个想法,但却因为怯懦、怕尴尬,只敢“婉转”表达,而没有直面“狮子”罗琳的勇气。我想这并不是什么难理解的心理。很多人在这种情境之下都会这样。
我以上的分析,当然未必是真相,但也绝非完全没可能。所以,针对同一系列动作,动机解释其实可以有多种。但罗琳用她自己的“揣测”将叙事限定和压缩成了一种解释——背刺和虚伪。
你我皆知“揣测”不具备证据效力。但诚如费舍尔所言:人在本质上是讲故事的动物,不是逻辑的动物。人类是通过“故事”来理解世界、指导行动、共享价值观的。人类的交流与说服,最根本的形式是“叙事”(故事),而不是抽象的逻辑论证。人们判断一个故事是否“有说服力”,不是看它是否符合逻辑推理,而是看它是否符合“叙事理性”。而叙事理性则由两个标准决定:
叙事一致性(Coherence):故事是否内部连贯?人物行为是否合理?有没有矛盾?
叙事忠实性(Fidelity):故事是否与听众的经验、价值观、社会现实相契合?是否“听起来真实”?
也就是说,只要故事讲得自洽,听似连贯合理,并符合观众的现实经验与价值观,大家就会相信这个故事。什么证据效力问题、逻辑论证漏洞等等,并没那么重要。
费舍尔的“叙事范式理论”虽然并不适用所有场景,但却极其适用于舆论场。这几十年来,“讲故事”策略,在政治传播、广告、公关、媒体报道中被广泛采用。
罗琳作为一个讲故事高手,在这篇700字檄文里提供了一篇教科书级的“范文”,她用自己的“揣测”,串联起艾玛的一系列动作,叙述了一个十分丝滑的,关于“背叛和虚伪”的故事链:公开背刺-私下关切-风向转变-寻求和解。
但是,作为一个观众,我们却需要警醒这一点:原本可能有多重解读空间的“事实(facts)”,是否被单一视角的“叙事(narrative)”所取代了?我们是否被套进了由叙事者所提供的叙事框架,带了节奏?
从我的角度来看,罗琳的“揣测”对沃特森其实是存在不公的,尽管我也非常能理解罗琳——这篇檄文更像是受伤之后情绪长期压抑的爆发与反击。毕竟她前几年的确是经历了巨大伤害,而沃特森的行为在客观上起到了落井下石火上浇油的效果。这不是只言片语就能缝合的伤害。要想真正求得罗琳的谅解,沃特森要能提供出一个“完整的、合情合理的叙事”。
二、观点之辩,滑向明星特权指控
至于和沃特森在跨性别议题上的立场和观点之争,罗琳则很厉害地构建了一种“身份叙事”策略:沃特森作为一个年少成名、未尝人间疾苦的特权女明星,无法真正体会普通女性的真实困境——她对人间现实很无知,无知到不知道自己有多无知。
罗琳当然可以批判沃特森的观点,但刻意提醒公众沃特森作为女明星的特权身份,并以此进行攻击,客观上会让普通女性仅仅因为彼此的阶层不同,就站到沃特森观点的反面。这是把观点之争转化为class对立,把逻辑讨论替换成了身份叙事。在逻辑失效的舆论场,身份叙事最容易成为一柄锋利的武器。
这样的赢法,不能算十分磊落。
罗琳为何只字不提自己如今也是亿万身价的女作家,而只提自己过去经历的贫穷、成名后受到的威胁与恐吓?要说阶层,她和普通女性,也早已不在同一页上。但阶层的变化,不是也没让她丧失掉对普通女性的关切和同情吗?
将观点之辨转移、简化为身份指控,通过指控特权身份来论证其观点不合理,这显然不是在动用“逻辑”,而是在“讲故事”。但在舆论场上,故事的确比逻辑管用。
好,说完以上两个主要问题,再聊聊另一个微妙的点——代言权之争。
罗琳的另一层批评,就是几位演员在电影拍摄结束几年之后,依然还把自己当作她所创造的“哈利波特世界的代言人”。她的表面潜台词是:角色属于作者,不属于演员。深层潜台词则是,她有恩于沃特森,没有她就没有沃特森的成功。而背刺有恩的“母亲”,这太容易激发群愤与共鸣。事实上,无数观众就是顺着这个思路来演绎的。
那么,沃特森和丹尼尔等演员是否如罗琳所言:不再有资格代言哈利波特世界?我们又怎么去评价罗琳对沃特森等人的恩情?
众所周知,原著小说和影视既有联系,但又是彼此独立的两个作品。一旦作品被拍成电影,角色与演员的意义就独立出来了。比如沃特森也用她的表演为“赫敏”注入了公众记忆。读过原著、看过电影的观众,记住的“赫敏”,往往既是罗琳的文字,也是银幕上的角色扮演者沃特森。
没看过原著的观众如我,对于“赫敏”的联想就只能是扮演者艾玛·沃特森。角色的形象早已与演员同构。假若没有罗琳和沃特森在现实世界的巨大分歧,恐怕也没有人要试图剥离沃特森与赫敏之间的天然联系。观众既会接受“沃特森是赫敏的代言人”,也会理解“罗琳是赫敏的母亲”。两者是并存关系,而非排他。
这就好比,张艺谋将莫言的小说搬上了银幕,成就了拿下柏林电影节金熊奖的电影《红高粱》,而巩俐则演活了莫言笔下的“九儿”,姜文演活了“余占鳌”。你说这《红高粱》到底该由莫言来“代言”,还是由张艺谋和巩俐、姜文来“代言”?在公众记忆里,这能切分得开么?又是否真有必要将其硬性剥离?假设莫言因为和姜文、巩俐闹了矛盾,站出来要切割这两位演员与角色之间的关系,独占“代言权”,你会怎么看莫言的行为?
如果莫言因为创作了小说,就自居对巩俐的一炮而红享有巨大“恩情”,你又会怎么看?
正如巩俐是张艺谋挑中的女演员,沃特森也是华纳兄弟、影片导演和选角导演共同决定使用的女演员。罗琳在售出小说的电影版权后,对影片最终的选角并没有决定权,只有顾问权。但罗琳通过强化自己“有恩母亲”的形象,让沃特森看上去活脱一个“背刺的女儿”。现在,很多观众都在顺着罗琳的思路将沃特森和“赫敏”进行剥离。
我们当然不能抹杀罗琳对电影《哈利波特》系列的重要性,没有她,就没有电影,也没有几位演员的成名得利。但是,试图彻底抹除几位反对自己的演员与角色之间的“联系”,也并不公平。演员们也付出了他们的努力和创造。尽管他们能获得这样的机会十分十分幸运。
最后总结下我的几个观点:
1,沃特森的确有做得非常不得体的地方,而所有的行为都有代价。但她系列行为背后真实的、复杂的心理动机,只有她自己才清楚。揣测,无法成为有效证据。我们不能仅仅因为她的女明星特权身份或对她某些行为的不喜欢,就彻底顺着罗琳的思路去揣测、评判她。
2,舆论场上,一个好故事固然更容易胜出,但作为观众,却需要警惕被“叙事”,尤其是单一视角的叙事所裹挟。
3,罗琳的各种优点,我们对罗琳的各种欣赏,她曾经遭遇过的不公和伤害,和她文章里存在的问题,是应该分开看的两件事儿。
罗琳之所以能在舆论场取得压倒性的胜利,不是因为无懈可击的逻辑,而是因为她卓越的“叙事”能力,提供了一个读起来连贯自洽、符合观众朴素价值观,兼具戏剧冲突和情感张力的“好故事"。
舆论场,到底不是逻辑的竞技场,而是讲究叙事的“公共剧场”。所以,我也预料到了我这篇文章的下场,受众寥寥,甚至会招致诸多反驳。但我还是要诚实地写下自己的思考和观点。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