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最新出台了一项规定,要求所有商家在发行预付卡时必须进行报备。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预付消费市场的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商家利用预付卡进行欺诈或资金链断裂等行为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根据新规,商家需要向当地商务部门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预付卡的种类和使用规则、预付资金的管理方式等内容的材料。同时,商务部门将对商家的经营状况进行定期审查,确保其有足够的能力履行预付卡的承诺。对于违反规定的商家,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这项新规的实施,有助于增强消费者对预付消费的信任度,同时也为商家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预付消费纠纷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重点,完善相关立法不仅回应了社会关切,还能进一步促进消费。2月17日,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临沂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该规定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预付消费市场秩序、防范社会风险。
《规定》于2024年12月19日经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1月18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韩纪伦介绍,《规定》共15条,针对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制度设计。
《规定》明确了预付卡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要求制定经营者发行预付卡书面报告的具体办法、预付卡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预付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确保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在宽松营商环境政策的基础上,《规定》注重平衡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防止职业闭店跑路及消费者退费难等问题。例如,创设书面报告制度,要求发卡经营者自首次发卡之日起三十日内,已发卡的自规定施行之日起九十日内,将注册信息、场所信息等报告监管部门。还创设了预付卡七天无理由退款制度,明确七日内未兑付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此外,建立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发卡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公示发卡内容、查询方式、退款规则等。同时,建立具备业务办理、信息查询、消费预警等功能的全市统一平台,为消费双方提供便利化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