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时候,我们发布了一篇《地表最强法务部迪士尼》的视频。视频中,迪士尼法务部起死回生的游说能力,让人啧啧称奇。既然都讲迪士尼了,不讲地球另一边的任天堂似乎说不过去。
这不,它就来了嘛。今天来看看老任“东半球最强法务部”的称号是如何练成的?
实力
如果要说是什么造就了任天堂法务部的赫赫威名?答案是:实力强、够狠和兄弟多。
先说实力强,任天堂目前市值在1,100亿美元左右,以这个体量来说,在法律层面已经很难输官司了这个时候说他实力强,不能算真的强,真正能说明任天堂超强诉讼能力的,还得看它小时候。
任天堂于1889年,由山内房次郎创立,最早是一家生产花札纸牌的小作坊。1949年,22岁的山内溥接任,成为第三代社长。山内溥是一个相当有远见的人,他知道任天堂不能永远束缚在纸牌这个小圈子中。
为了寻求突破,1958年,他选择去美国考察。在见识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长处之后,山内溥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改行。为了彰显决心,他甚至将公司的名字从“任天堂骨牌”改为了“任天堂株式会社”。
任天堂转型的决定相当正确,它们推出的首款玩具就大获成功。这个叫做超级怪手的玩具,你肯定也见过,只是可能不知道它是任天堂发明的。
更想不到,这个对小学生而言有点幼稚,但是对大学生刚刚好的玩具,竟然一年就销售了140万个,为任天堂带来了1,000万美元的盈利。
尝到了甜头的山内溥有点飘,随便出手都已经这么强了,我要是认真做,那还不得起飞咯?
1981年,在山内溥的支持下,由宫本茂主持设计的街机游戏《大金刚》发布,游戏大受欢迎,一年狂卖了六万台。仅从美国市场就赚了1.8亿美元,要知道那可是80年代的刀乐。
大金刚的成功为任天堂转型游戏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也惹来了嫉妒。
率先不爽的是环球影业。1962年和1967年,环球影业先后发行了《金刚大战哥斯拉》和《金刚逃生》两部金刚电影。
眼看着任天堂的《大金刚》疯狂赚钱,环球也想分一杯羹。但是我又没有投一分钱,要怎么才能参与分成呢?
冥思苦想后,环球影业选择了发起诉讼。
1983年,环球影业将任天堂告上法庭,除了巨额赔偿外,还要求任天堂停止销售《大金刚》,已售出部分它也要分成。
这里需要插一嘴,环球影业会选择这么做,当然不是脑袋一热的决定。事实上,环球一直以来都是业内有名的讼棍。
在正式起诉之前,环球总裁西德尼·沙因伯格甚至直接了当地说:你们最好多攒点儿钱准备打官司,我们可是靠诉讼来赚钱的!
今天的任天堂是个庞然大物,但彼时的任天堂才刚刚转型,与巨头环球影业相比完全是小卡拉米。
除此之外,环球有着多年的诉讼经验,而当时的小任在打官司方面还是一张白纸。同时,环球拍出过多部金刚电影,它声明版权理所应当,要求赔偿好像也合情合理。
任天堂一不占理、二没经验、三是以小博大,要怎么才能胜利呢?
就像前面讲的,艰难处境才是展现任天堂法务实力的时候。任天堂的律师先是发现,环球虽然一直咋咋呼呼要求赔偿,但始终不肯出示金刚IP的版权文件。
他们敏锐地察觉到不对,于是疯狂翻阅卷宗,终于找到了破绽。
原来早在1975年,环球影业就曾为金刚的版权问题与雷电华电影公司打过官司,不过上次的官司中环球是被告,被指控未授权使用金刚IP。好嘛,环球在这又唱又跳搞了半天,原来它也没有金刚的版权。
但不得不说环球还是厉害的,在没有版权的情况下,他们竟然硬是说服了法官,判决金刚IP已经进入公共版权领域,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金刚IP。
因为太强,环球赢了和雷电华的官司,但也同样是因为太强,所以直接把金刚判成无版权了,而正是这一点成了任天堂翻盘的关键。
法庭上,任天堂直接表示金刚的版权是公共的,环球根本没有理由声讨。
最终法院支持了任天堂的诉求,不仅如此,环球影业在明知金刚属于公共版权的情况下,仍然恶意起诉,被判赔偿任天堂180万美元。以被告身份拿到赔偿,任天堂法务部首次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更重要的是,环球CEO那句振聋发聩的话语,让任天堂明白了一个道理:诉讼是可以赚钱的!而不要脸,可以赚得更多。
够狠
在游戏圈一直流传着一句话:没人比任天堂本身更讨厌任天堂的粉丝。能获得这样的口碑,那是老任应得的。
要知道任天堂法务部除了实力强之外,最大的特点就是够狠,尤其是对粉丝更狠。
这种狠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管得宽,无论以何种形式使用了任天堂的IP都有可能被起诉;另一方面是管得细,即使再细微的露出都有可能造成侵权。
正是这种虽远必诛的精神,给了任天堂法务部第二个名字:任天堂忍者。意思是不管你做了什么侵犯任天堂的事,都会被逮出来,甚至可能派出忍者追杀你。
被任天堂起诉过的粉丝不计其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2016年的AM2R事件。
先给不了解游戏圈的朋友们介绍一下背景。1991年的时候,任天堂在Game Boy游戏机上发行了《银河战士II萨姆斯的回归》,游戏广受好评,成为了一代人的青春回忆。
阿根廷小伙米尔顿·瓜斯蒂,也是游戏的忠实粉丝,为了找回童年,他花了十年时间手动重置了《银河战士Ⅱ》也就是AM2R。
要不说粉丝比官方更懂游戏呢,米尔顿精心制作的重制版不仅精准还原了原版的内核,还新增了大量更符合现代玩家需求的内容。
更为关键的是,他完全是用爱发电,重制版免费向所有玩家开放,不收一分钱,也从未进行任何商业行为。
就这种一心奉献、不求回报的粉丝,任哪个游戏厂商见了,不得夸句好样的——除了任天堂。
在2016年8月6日AM2R发布后,任天堂法务部很快采取了行动,他们向作者米尔顿发了律师函,要求立即下架该游戏。
8月7日,米尔顿主动下架了游戏,并在博客中动情地表示:请不要因此怨恨任天堂,大家都去买正版吧。
善良的粉丝主动下架了花费大量心血的免费游戏,老任会因此大受感动、良心发现吗?那是不可能的,这可是任天堂啊。
给玩家以童真,给粉丝以残忍,这才是我的忍道!
在米尔顿主动下架了AM2R后,老任非但没有表示感谢,反而在短短一年后发布了自己制作的《银河战士Ⅱ》的官方重制版。
你说你早不发、晚不发,现在老游戏的热度上来了,关注的粉丝多了,你知道发了?
尽管事后任天堂反复解释是出于对游戏IP的保护,才下架的粉丝作品,还强调是为了回馈玩家期待,才发布的官方重制版。
但这种拿粉丝作品涨热度,然后自己发游戏圈钱的行为,还是将老任一贯的狠心渣男形象演绎得淋漓尽致。
兄弟多
如果说粉丝用爱发电,只是给老任带来了不大不小的困扰的话,那最让老任咬牙切齿的,还得是专门靠破解游戏为生的黑客团队。
Team-Xecuter就是这么一个专门破解游戏芯片和卡带的黑客团队。
作为靠违法为生的犯罪团体,他们的成员分布在世界各地,同时还通过复杂的网络和分销渠道来掩盖行踪。
面对这种黑客团队,大多数游戏公司都束手无策。其实别说是游戏公司了,就算是很多国家的政府,对这种跨国组织也是没有办法的。
但老任不一样,它不仅实力强、够狠,而且兄弟特别多。
这次,它稍微动用了一点点人脉,就请动了美国政府为他站台。2020年8月20日,美国司法部对TX的三位核心成员:加拿大籍的Gary Bowser、法国籍的Max Louarn以及中国籍的陈元宁提起诉讼。
诉讼发起后不到一个月,Gary Bowser和Max Louarn分别在多米尼加和法国被批捕,只有陈靠着神秘的东方力量潜逃了。被捕后,面临11项重罪指控,还有来自任天堂的民事诉讼。
最终,Gary Bowser被判处40个月的刑期,同时还得赔偿任天堂1,450万美元的损失。
2023年4月,Bowser因为表现良好提前出狱,在狱中他一共偿还了200美元。这位有着和任天堂御用大反派酷霸同名的黑客组织首领,余下生命中的全部收入,任天堂都有权划走30%用于还债。
Bowser也因此自嘲道:我可能是唯一被打败的酷霸王。
靠破解为生的黑客,被捕入狱当然没什么好怜悯的。但是美国政府如此大费周章地联合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国土安全调查局,共同跨国抓捕黑客组织的头目,这事本身就有点不同寻常。
虽然按照官方的说法,这次抓捕是:美国政府经过深思熟虑后采取的行动,旨在向全球盗版界发出强烈的威慑信息。
但我们都知道,老任通天人脉在其中恐怕也出力不少。
败诉
实力强、够狠、兄弟多。上面三个案例足可以证明,任天堂东半球最强法务部的称号并非虚名。
但它真的从未败过吗?
当然不是的,实际上任天堂也曾吃过败仗,但可怕的是,这些失败案例非但没有打垮它,反而让它学到更多经验,以至于走上了真正的“无敌”之路。
任天堂在专利方面真正能称得上完败的只有两次。
1972,米罗华发布了一款名为“米罗华奥德赛”的家用游戏机,游戏机本身做得很垃圾,没几年就卖不动了。
但是由于出现得早,米罗华申请了很多基础专利,其中最重要的是名为“电视游戏装置”的技术专利。
这个专利厉害到什么程度?
我简单总结一下,这项发明是:“用一种设备在电视上生成、显示和操作符号或图像,并由一名或多名参与者进行游玩的技术”。
从概述就能看出,所有连接电视的游戏机,都侵犯了这条专利。米罗华单靠着这条专利,就从各大游戏机厂商身上获利超过1亿美元。
1985年,任天堂刚刚从和环球的诉讼中取胜,正是不可一世的时候。刚好此时NES爆火,米罗华见状向老任讨要专利费。老任可不惯着它,当场拒绝,于是双方打起了官司。
遗憾的是,这次法官没有站在任天堂的一边,最终老任败诉,赔偿了米罗华一大笔专利费。
虽然败诉,但是这次官司让任天堂再次认识到了专利申请的重要性。此时,距离他走上真正的“专利流氓”之路,还差临门一脚了。
这最后的一脚,是由飞利浦踢出的。
飞利浦和任天堂之间的故事,曲折离奇到可以单开一个系列来讲,今天就单说说双方关于Wii的专利官司。
2011年飞利浦开始与任天堂就“虚拟身体控制设备”和“基于指向设备的用户界面系统”这两项专利进行谈判,之后更是在12、13、14年在英法德美等国,分别起诉任天堂侵权。
不知道大伙儿看到这里的时候,有没有一点小疑惑:飞利浦不是做电器的吗?怎么会扯上游戏机的专利了?
这里面除了飞利浦涉猎广泛,什么都喜欢掺一脚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飞利浦申请专利时将技术原理描述得非常基础和宽泛,这就造成,虽然它当时还没有自己专门的游戏机,但是专利内容依然能够覆盖Wii主机。
更重要的原因是,飞利浦申请专利时将技术原理描述得非常基础和宽泛,这就造成,虽然它当时只有一台勉强能打游戏的CD机,但是专利内容依然能够覆盖Wii主机。
CD-i根本不是游戏机!
总之,由于飞利浦确实拥有这两项技术的专利,任天堂在各地法院败诉,为了避免天价罚款,也为了能够继续销售Wii主机,任天堂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交叉许可协议,以换取和解。
在这场耻辱性失败之后,任天堂终于神功大成。在专利方面,环球和米罗华的两场官司,分别从正反两面,讲述了掌握专利的重要性。
飞利浦的官司,则告诉任天堂,不仅得有专利,专利描述还得尽量宽泛,才能覆盖更多场景,这样打起官司来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有了这些认识,加上前面的三大特点,任天堂终于一步一步登上了东半球最强法务部的位置。
那么,马里奥是不是可以和米老鼠碰一碰了呢?
王不见王
人类的本质就是斗蛐蛐,任何看过迪士尼和任天堂诉讼史的人都很难不思考,这两位如果打一场官司会怎样?
同时也会好奇,历史上双方有过法律纠纷吗?遗憾的是,从来没有,任天堂和迪士尼从未有过法律冲突。
甚至双方还有过很多的合作,其中最早的合作可以追溯到1959年。还记得视频开头讲的山内溥去往美国的那次考察吗?
在那次考察过程中,山内溥敏锐地洞察到了美国人民对于米老鼠的喜爱,于是直接前往迪士尼寻求合作,而且双方最后还真谈成了。
于是神奇的一幕发生了,你可以在1959年的日本大街上,看到由任天堂生产的,印有米老鼠图案的纸牌广告。
地球上拥有最强法务部的两家公司,跨越66年的合作历史,甚至比任天堂转型进入游戏界的时间还要更早。
马里奥、塞尔达、大金刚、宝可梦……在这些经典IP出现之前,米老鼠就已经登上过任天堂的封面了。
有时候,这种穿越时空的宿命感,真的不得不让人感叹。
那么,未来东西半球最强法务部还有可能会碰一碰吗?仔细分析的话,会发现机会不大。
首先是,迪士尼和任天堂的核心业务完全不同,一个致力于动画IP,而另一个则集中在游戏IP,双方不太可能主动涉及对方的领域,也就不太可能有法律纠纷了。
另一方面,所谓久病成医,老打官司的人最清楚该怎么打官司,同时也更清楚该如何避免官司。
双方的法务部都是顶尖的,同时也知道对方的厉害,那么自然会多有顾虑,也不会主动去触对方的霉头。
第三是,由于双方的体量和律师团已经太强大了,所以一场正式的官司必然是旷日持久且成本高昂的。
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样的事件,所产生的利益,能够大到让双方不计成本地对簿公堂。
结尾
至此,任天堂的故事就都讲完了。回望老任走过的路,会发现这完全就是屠龙少年的现实版。
环球的攻击没有杀死任天堂,反而在终于打倒魔王后,它自己变成了那个挥舞版权大棒的新的魔王。非常讽刺的是,相同的故事,甚至就出现在老任自己的游戏中。
2019年,任天堂发布了《火焰纹章:风花雪月》,游戏中,玩家可以跟随不同角色视角来探索剧情。
如果跟随艾黛尔贾特的视角,那么你将见到这个小女孩如何通过铁与血的革命,来打破旧世界的规则。
但如果你选择其他角色,那么故事的视角将完全翻转,艾黛尔贾特成了侵略者,无情地踏破和平,带来生灵涂炭。
从任天堂自己的视角出发,它守护了自己的权利;但从玩家和整个游戏圈的角度出发,锱铢必较的专利侵权,动辄得咎的律师函,又何尝不是对玩家热情的扼杀。
版权保护和版权流氓之间,只有一线之差。
图片、资料来源:
A Snapshot of Nintendo’s Convoluted Legal History-Khee Hoon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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