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9月30日,大连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大连港兴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违规事项:营业部员工樊星在从业过程中,存在未取得证券投资顾问资格、基金从业资格,而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建议、从事基金销售相关业务;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宣传保本保收益;推荐第三方操作客户账户、代客理财等问题。
此外,该营业部对于专业投资者认定事项未尽管理职责。存在未认真复核投资者收入证明、专业投资者认定程序完成时间晚于投资者购买相应产品时间、对投资者账户异常交易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部分客户资料因使用权限受限导致调取及时性无法保障、个别向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未做到完整准确等问题。
大连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反映出该营业部没有做到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对该营业部采取暂停办理需要专业投资者认定相关业务三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大连证监局决定对樊星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