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行链盟】香港上市公司减持方式及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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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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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市公司减持行为受联交所《上市规则》证监会《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权益披露)市场惯例严格监管,核心目标是维护市场公平、防止内幕交易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以下是对主要减持方式的梳理,涵盖定义、合规要求、优缺点及监管要点:

一、减持的核心监管框架

  1. 权益披露义务
  2.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任何人士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投票权股份(或其后增减达到1%整数倍),必须在3个营业日内通知公司及联交所,并通过联交所网站发布公告(“权益变动公告”)。
  3. 例:大股东从30%减持至28%,无需公告;但从26%减持至25%,需公告。
  4. 锁定期与禁售期
  • IPO锁定期:控股股东(持有30%以上股份或控制董事会)上市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股份;之后6个月内,卖出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0.07条)。
  • 董事/高管限售:任职期间每年卖出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上市规则》第13.51条)。
  • 静默期:财报发布前30天内(或联交所指定的其他期间),董事、高管及大股东不得卖出股份。
  1. 公平性与反操纵
  2. 减持方式需避免内幕交易(如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卖出)、市场操纵(如集中抛售压低股价),且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如配售时选择合格投资者)。

二、主要减持方式及合规要求

香港上市公司减持的核心方式可分为主动减持(大股东/董事直接卖出)和被动减持(非主动操作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两类,具体如下:

(一)主动减持方式

1. 二级市场直接交易(Open Market Sale)

  • 定义:大股东通过联交所交易系统(如自动对盘系统(AMS))逐笔卖出股份,是最常见的减持方式。
  • 合规要求
  • 遵守锁定期与禁售期(如IPO后6个月内不得卖);
  • 每日卖出量不宜过大(避免触发“大额交易”披露或影响股价);
  • 达到1%权益变动阈值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 优缺点
  • ✅ 灵活,可逐步变现;
  • ❌ 可能因持续卖出压低股价,影响市场情绪。

2. 配售旧股(Secondary Placing)

  • 定义:大股东通过配售代理(如投行)向机构投资者(如基金、保险公司)定向卖出旧股(非公司发行新股)。
  • 合规要求
  • 配售代理需为联交所认可机构;
  • 配售价通常较市价有5%-10%折扣(吸引机构);
  • 需发布公告,披露配售数量、价格、投资者类型等信息;
  • 遵守锁定期(如控股股东配售需符合IPO后减持限制)。
  • 优缺点
  • ✅ 快速变现(通常1-2天完成);
  • ❌ 价格有折扣,且需支付配售佣金(约1%-2%)。

3. 大宗协议转让(Block Trade)

  • 定义:大股东与特定买方(如大型机构、产业资本)签订协议,一次性或分批次转让股份,通过经纪商协商定价,不通过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
  • 合规要求
  • 交易金额需达到联交所“大宗交易门槛”(通常≥100万港元);
  • 需通过联交所系统确认交易(“大宗交易确认流程”);
  • 达到1%权益变动阈值时,履行披露义务。
  • 优缺点
  • ✅ 效率高(协商一致后快速完成);
  • ✅ 价格可协商(可能高于二级市场现价,若买方看好公司);
  • ❌ 需找到合适买家,流动性依赖买盘。

4. 可转债/认股权证相关减持

  • 定义
  • 减持可转债:大股东持有公司可转债(可转换为股份),卖出可转债以减少其在公司的潜在权益;
  • 转换后减持:大股东将可转债转换为股份,再通过上述方式减持股份。
  • 合规要求
  • 可转债持有量变化需履行权益披露义务(如持有可转债占已发行股本5%以上时需公告);
  • 转换后的股份减持需遵守二级市场或配售的规则。
  • 优缺点
  • ✅ 间接减持,减少市场冲击(可转债未转股时不影响股价);
  • ❌ 需承担可转债的利率成本或机会成本。

(二)被动减持方式

被动减持指大股东未主动卖出,但因外部事件导致持股比例下降,需履行披露义务:

  1. 公司回购股份:公司通过回购减少总股本,大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如公司回购10%股份,大股东持股从30%降至27.3%)。
  2. 继承/赠与:大股东去世或赠与股份,继承人/受赠人需履行权益披露义务。
  3. 员工持股计划(ESOP)归属:大股东通过ESOP持有的股份归属给员工,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三、减持的监管要点与常见问题

  1. 披露违规风险
  2. 若未及时履行1%权益变动的披露义务,联交所可采取纪律行动(如公开谴责、罚款),证监会也可调查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3. 锁定期违反
  4. IPO后6个月内卖出股份,联交所可要求大股东购回股份,并处罚款。
  5. 内幕交易禁止
  6. 若大股东在知道未公开重大信息(如业绩亏损、并购重组)时卖出股份,将面临证监会刑事调查(最高罚款1000万港元及监禁10年)。
  7. 税务考虑
  8. 香港无资本利得税,但减持股份需缴纳印花税(成交金额的0.13%,2023年8月起上调),由卖方承担。

四、总结:减持方式选择建议

  • 短期变现:选择配售旧股大宗协议转让,速度快、效率高;
  • 逐步变现:选择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灵活但需控制卖出节奏;
  • 间接减持:选择可转债减持,减少市场冲击;
  • 被动应对:如公司回购或继承,需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提示:减持前需咨询联交所、律师或财务顾问,确保符合所有监管要求,并评估市场反应(如选择业绩发布后、市场行情好时减持,减少股价波动)。

参考法规

  • 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0章(控股股东)、第13章(董事/高管);
  • 证监会《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权益披露)、第XIII部(内幕交易);
  • 香港税务局《印花税条例》。

源:锋行链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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