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相关审议意见近日作出。审议意见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古树名木补充调查工作,建立动态调整古树名木资源信息数据库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监管,实现古树名木“落地上图”“一树一档”。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创新探索古树名木的科学保护与活力传承之路,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审议意见强调,要摸清资源底数,及时将闽侯荆溪镇港头村荔枝园以及世遗林等树木认定为古树名木。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日常巡查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保护格局。
要强化资金保障,设立专项保护资金,加强对全市古树名木保护资金的统筹使用。探索公益合作,制定具体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政策措施,利用线上平台等载体,实现公众随时随地捐赠、认养古树名木,形成“政府指导、公众参与、企业支持”的保障格局。
要强化技术支撑,提高养护责任人专业养护水平。探索建立古树树龄鉴定技术标准,加强高大树木防雷技术以及榕树作为行道树的科研力度,制定古树名木和行道树修剪技术规范导则,加强古树名木基因资源采集收集和研究,探索运用人工智能设备和数字化手段织密普查巡查网络。
要强化典型引路,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选择一至二处古树名木保护示范区,探索古树名木与生态文旅融合发展之路,将古树名木纳入温泉、生态、古厝庄寨、红色、森林步道等福州特色文旅元素主题路线,提升古树名木文旅融合价值。
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破坏古树名木违法行为举报和处置结果反馈机制和渠道,鼓励公众监督。(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