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榕政综〔2025〕234号
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公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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