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上市制度(《上市规则》第18B章),旨在通过严格监管框架平衡创新与投资者保护。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一、发起人资格与责任
- 资质要求:
- 至少需1名发起人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或第9类(资产管理)牌照,或为符合资格的“资深人士”(如具备丰富资本市场经验、良好合规记录)。
- 发起人需披露其背景、专业经验及过往业绩,确保具备推动并购的能力。
- 禁入情形:
- 若发起人存在重大监管违规(如证券市场失当行为、破产记录),港交所可拒绝其SPAC上市申请。
- 责任约束:
- 发起人需以自有资金认购至少10%的SPAC股份(“发起人股份”),与投资者利益绑定;若并购失败或违规,可能面临股份没收或追偿。
二、SPAC上市条件
- 市值要求:
- SPAC上市时市值至少10亿港元(高于部分市场如美国的无明确下限)。
- 发行价:
- 每股发行价不低于10港元,防止低价发行稀释投资者权益。
- 公众持股:
- 公众持股比例至少25%,且公众股东至少30名(避免股权过于集中)。
- 投资者类型:
- 允许专业投资者参与(如机构投资者、高净值个人),散户需通过专业投资者渠道认购。
三、募集资金与资金托管
- 资金用途限制:
- IPO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须全额存入独立信托账户,仅可用于:
- 收购目标公司;
- 支付并购相关费用;
- 回购股份(若股东行使赎回权)。
- 禁止用于投资、借贷或其他非并购用途。
- 资金安全性:
- 信托账户由独立受托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降低挪用风险。
四、并购交易(De-SPAC)要求
- 目标公司标准:
- 被并购的“继承公司”需符合港交所主板上市要求(如盈利测试、市值/收入测试、市值/收入/现金流测试),相当于直接IPO的门槛,确保继承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 估值与尽职调查:
- 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目标公司进行估值,并披露估值方法及关键假设;目标公司需具备清晰的商业模式、高增长潜力及核心竞争力。
- 股东批准:
- 并购交易需经SPAC股东特别决议通过(至少75%赞成票,反对票不超过10%),且关联发起人需回避投票。
五、股东权利保护
- 赎回权:
- 不同意并购的股东可要求SPAC以信托账户中的现金按比例赎回其股份(赎回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避免被迫参与不认可的并购。
- 摊薄限制:
- 发起人股份、权证等权益在并购后需设定摊薄上限(如发起人股份最多稀释至20%),防止过度摊薄公众股东权益。
六、时间限制与失败处理
- 并购期限:
- SPAC需在上市后24个月内完成并购(可申请延长一次,最长6个月,总期限30个月);若超期未完成,SPAC须清盘并返还投资者本金(加利息)。
- 清盘要求:
- 未能完成并购的SPAC需在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启动清盘,资金按比例退还股东,确保投资者本金安全。
七、信息披露与监管
- 持续披露:
- SPAC需定期披露资金使用情况、并购进展及潜在风险;并购完成后,继承公司需履行主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 严格监管:
- 港交所对SPAC全周期监管(从上市到并购),重点关注发起人资质、资金安全及并购公平性,防范壳公司与市场操纵。
总结
港交所SPAC制度以“严监管+强保护”为核心,通过发起人高门槛、资金托管、股东赎回权及严格并购标准,平衡了SPAC的灵活性与市场稳定性,为企业提供了除传统IPO外的另一上市路径,同时强化了对投资者的保护。对于拟参与SPAC的企业或投资者,需重点关注发起人资质、并购目标质量及时间节点风险。
来源:锋行链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