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官方明确指出,“国家一级演员”这一表述并不准确。按照现行的职称体系,正高级职称中并没有包含“国家”这样的前缀。在文艺界,演员的职称评定属于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其中最高级别为一级演员,但这个称号并不意味着是国家级别的特殊荣誉。
正确表述应当是“一级演员”,这是对在艺术领域内有突出贡献和高水平表演能力的专业人才的一种专业性评价。此称谓体现了其在行业内的地位与成就,而非简单的行政级别或国家荣誉。这样的调整有助于更科学、规范地使用职称术语,避免产生误解。对于公众而言,了解这一变化也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演艺人员的专业身份及其背后所代表的意义。
近期,一些标题如《痛悼!国家一级演员逝世》《突发讣告!国家一级演员逝世》《国家一级演员,被查!》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引发对“国家一级演员”这一表述是否规范的关注。
2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其官方网站上针对转发的一条内容使用“国家一级演员”的表述给出了答复。经调查核实,确认该表述不规范,并已进行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和《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演员职称分为四级,其中“一级演员”为正高级职称。
文化和旅游部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此前公示的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显示,艺术系列的正高职称包括“一级演员”“一级编剧”“一级指挥”“一级导演(编导)”“一级文学创作”“一级美术师”“一级演奏员”“一级录音师”等,均未冠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