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一位83岁的老人面临着生活上的困境。尽管他的子女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赡养费,但由于这一收入的增加,老人的低保资格被取消了。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种旨在帮助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维持基本生活的社会救助措施。然而,在这位老人的情况中,子女提供的赡养费被视为额外收入,导致其总收入超过了低保政策规定的限额。因此,根据现行规定,老人不再符合领取低保的条件。
这种情况反映了当前社会救助政策在处理家庭内部支持时可能存在的局限性。一方面,政府希望确保每位公民都能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以维持基本生活;另一方面,也需要平衡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责任与义务。对于类似情况,或许需要更灵活和人性化的政策调整,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同时鼓励家庭内部的相互扶持。此外,社会各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慈善捐赠等多种方式为这些老人提供额外的支持和帮助。
云南曲靖市罗平县的黄涛反映,他83岁的亲属黄某中的低保被取消。当地有关部门表示,经调查,黄某中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符合低保纳入的相关规定,因此停发了低保。
黄涛称,他的亲属黄某中身患疾病,目前住在罗平县马街镇扯土村。2024年9月的低保名单上还有黄某中的名字,但2025年1月名单上就没有了。黄涛怀疑这次取消低保与自己此前向媒体反映举报当地低保问题有关。
扯土村的一名村干部表示,上级有关部门已来村里调查过黄某中被取消低保的事,停发原因并非黄涛所言。马街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此事需向上级部门了解。
罗平县有关部门回应称,黄某中今年83岁,2025年1月之前一个人生活,目前由长子和次子两家轮流赡养照顾。经核实,黄某中户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家庭人均年收入为1896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均为0元,转移性收入18966元(子女赡养费用18366元,2024年度高龄补助600元)。扣减刚性支出后,黄某中户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为17869元,超过罗平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400元。根据《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规定,决定停发该户低保。
罗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在审核低保申请时,子女赡养费确实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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