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已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障碍,对企业运营、产业链稳定以及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在这一背景下,借鉴当年解决“三角债”的成功经验,对于有效化解民营企业账款拖欠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世纪90年代初,“三角债”问题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障碍。当时,由于经济过热、投资规模过大等因素,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的现象极为严重,形成了复杂的债务链,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资金周转。
据相关资料显示,1990年全国企业之间的拖欠款总额高达数千亿元,涉及企业众多,对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构成了巨大威胁。
为解决“三角债”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成立了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清欠工作,明确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通过注入银行信贷资金,设立专项基金,为企业偿还拖欠货款提供了资金支持。以基本建设企业为切入点,从固定资产拖欠源头入手进行清理,通过银行贷款专款专用,卡断了互相拖欠的链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两年内国家共注入520亿元银行信贷资金,再加上地方和企业自筹的35亿元,共清理拖欠2190亿元,实现了注入1元资金清理4元拖欠的良好效果,使许多企业从债务链中得到解脱,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
同时,整顿商品交易秩序,严格结算纪律,加强执法工作,对故意拖欠货款不还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了商品交易的正常秩序。完善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管理办法,促使企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制度化,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安排计划投资不留缺口,避免了新的拖欠产生。
经过不懈努力,“三角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得到缓解,正常的商品交易和信用结算秩序得以恢复,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次清理行动,企业和银行的法制观念和信用观念得到了显著增强,为中国从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做好了重要准备。
反观当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现状同样不容乐观。尽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账款拖欠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5年6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达26.69万亿元,同比增长7.8%。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已超20万亿元。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货卖出去了、服务完毕了,钱收不回来”的情况屡见不鲜。
拖欠账款对民营企业的危害是全方位的。从企业自身角度看,现金流是企业的生命线,账款被拖欠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原材料采购费用,进而使生产停滞,打乱企业正常的发展节奏。
企业难以准确预估资金回笼时间,故而投资计划、研发投入、设备更新、市场拓展等战略布局也难以有效开展,最终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账款拖欠还可能影响企业的信用评级,增加企业的融资难度,使企业陷入融资困境,形成恶性循环。
从产业链角度而言,拖欠问题会通过产业链层层传导,形成“连环欠”的恶性循环,严重冲击市场信用体系与交易秩序,对整个产业链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造成民营企业账款被拖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地方政府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下,财力增长放缓,在推进民生工程等项目时,工程结算存在资金缺口,导致账款无法及时支付。
在一些项目中,由于机制不顺或合同不规范,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和推诿扯皮的现象,使得企业陷入讨债难的困境。个别地方政府和企业有意拖欠,无视市场规则和企业权益。一些大型企业利用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在合作中设置不合理条款,如迫使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不利于资金快速回笼的结算方式,甚至出现“抽屉协议”“垫资门槛”“背靠背条款”等隐性拖欠手段,以及“不签合同先动工先交付”等不合理要求,中小企业因担心丢失订单,往往只能被迫接受,维权时又因缺乏书面证据陷入被动。
借鉴当年解决“三角债”的经验,解决当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账款拖欠监测体系,实时掌握账款拖欠情况,为清欠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加强对清欠工作的考核监督,将清欠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专项清欠基金,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偿还被拖欠的账款。专项基金可由政府财政出资、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本参与等多渠道筹集。充分发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的作用,将专项债资金优先用于偿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对专项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缓解民营企业的资金压力。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账款支付的期限、违约责任等,为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加大对拖欠账款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恶意拖欠账款的企业和个人,依法采取罚款、限制市场准入、列入失信名单等处罚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的账款支付情况纳入信用评价指标,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信用不良的企业进行惩戒。加强对企业的诚信教育,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引导企业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对失信企业形成联合惩戒机制,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借鉴当年解决“三角债”的成功经验,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