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国税局(IRS)要求使用亚马逊FBA仓储服务的卖家缴纳联邦所得税(最高税率为21%),未合规者可能要面临销售额30%的追溯征税和罚款”的消息,在国内跨境圈炸开了锅。
不少中国跨境卖家忧心忡忡:
我只是用了亚马逊的FBA仓储服务,怎么就要在美国交税了?会不会面临中美双重征税,利润直接被抽走一半?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美国税务风暴”,我们必须冷静看待:这到底是真政策,还是被夸大的解读?对中国卖家意味着什么?
作为深耕9年的跨境税务服务商,沙之星跨境希望通过梳理本次事件源头、美国IRS政策真相及合规路径,帮助各位卖家朋友理清“要不要交、怎么合规、风险怎么防”三大核心问题。
一、事件溯源:恐慌从何而来?两个版本要分清
这次的税务焦虑,源于两类文章的传播,但真相远比传言冷静:
1、美国税代源头:IRS确实在加强电商监管,但没针对FBA卖家“出新规”
最早是美国某税代发文声明:
2025年,美国国税局(IRS)将加强对在线卖家(如Shopify、Etsy和Amazon等平台卖家)的税务执法,通过1099-K表格+大数据分析,与第三方支付处理器(如PayPal、Stripe)合作匹配交易数据,识别漏报收入的卖家(比如因退款、运费等被误计入收入却没调整)。
但注意:这是常规监管升级,不是专门针对亚马逊FBA中国卖家的“新政策”。
2、国内流传版本:这些“重点”多是误读,别被带偏!
在探讨完美国本土源头文章后,我们再来看国内跨境圈流传的版本。多篇文章称:
美国国税局(IRS)近期加强了对跨境电商卖家的税务监管,根据最新《跨境电商税务指引》,使用亚马逊FBA仓储服务的卖家将被视为在美国拥有固定营业场所,其收入自动归类为有效关联收入(ECI),需填写1120-F表格缴纳联邦所得税(最高税率21%),未合规者可能面临销售额30%的追溯征税和罚款。中国卖家首当其冲,面临中美双重征税风险,实际税负或超50%,合规成本激增,可能导致低利润卖家退出市场。
这一政策源于美国财政债务压力、OECD全球税改和中国卖家过去避税争议。
虽然目前无法考证第一个散布消息的文章来源于何处,但通过我们沙之星税务专家团队全网检索(截至2025年8月22日)发现:
❌ IRS未出台《跨境电商税务指引》:IRS官网唯一可能相关的文章,是2025年5月5日针对“有效关联收入(ECI)”更新的说明页,无专门针对跨境电商的新规。因此,目前涉美跨境电商的税务义务仍然属于多法条结合+专业判断层面上而言。
❌ “亚马逊FBA=固定经营场所”不成立:核心争议点我们在第三部分细拆,结论先给你——单纯使用亚马逊FBA仓储服务,不算美国税法里的“常设机构”。
❌ 双重征税超50%是夸张:根据1984年4月30日中美签订的《关于避免所得税双重征税与防止偷税漏税的协定》,只要跨境卖家通过1120-F表合规申报,并在报表上填写相应的税收协议使用条款,就能避免双重征税,以及免除税金缴纳义务。
二、搞懂背景:IRS为啥突然盯着跨境电商?
不是“突然”,而是必然。2020年后,美国电商爆发式增长,也让税务漏洞暴露,IRS只能“追着市场补监管”。
先看一个2020-2025年,美国税务执法调整与报告门槛变化表,理解监管升级的底层逻辑:
总体而言,电商火热是监管加强的驱动因素:
增长带来机会,但也放大税务漏洞,IRS通过技术(如数据分析)和政策(如Fresh Start程序)响应,以确保税基稳定。因此,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美国电商产业的税务监管趋势应为不断加强。
三、核心疑问拆解:亚马逊FBA中国卖家到底要不要交美国所得税?
想搞懂“交不交税”,关键要理清3个概念:常设机构、ECI(有效关联收入)、1120-F表格,这也是跨境卖家最容易混淆的点。
1、关键前提:亚马逊FBA仓储算不算“常设机构”?(决定你要不要在美国缴税)
“常设机构”是国际税法的核心——如果外国企业在美国有“常设机构”,才需要在美国缴所得税;没有,则主要在母国(中国)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中美税收协定”)(1984年4月30日签订,至今有效):
✅ 明确排除:“专为储存、陈列或者交付本企业货物的设施/库存,不构成常设机构”。
✅ 亚马逊FBA仓库的性质匹配:亚马逊FBA仓库本身的所有权属于亚马逊,卖家只放货物,且亚马逊FBA仓储服务是亚马逊给所有卖家的公共服务,不需要卖家额外投入人力、设备、货运等,完全符合“单纯储存/交付”的定义。
⚠️ 争议点:亚马逊FBA仓储服务包含打包运输、尾程派送、订单交付、仓库调配、运营支持、收款付款等其他服务,有美国法律和税务专家认为这些活动已经“超出辅助性质”,但目前尚无官方指引的定论,且在中美税收协定中,尚无此相关“反碎片化规则”规定(即多个准备或辅助性活动叠加不算常设机构),美国也尚未在其国际税收协定模板中加入“反碎片化规则”。
因此,沙之星税务专家团队结论:
单纯使用亚马逊FBA仓储服务,目前不构成“常设机构”,这是你不用在美国缴纳所得税的核心依据。
2、绕不开的ECI:我的跨境电商收入算不算ECI?(决定你要不要申报)
ECI(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有效关联收入)的定义是:外国人士(可以是外国企业或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USTB)”时,所有与该贸易或业务开展相关的来自美国来源的收入将被视为“有效连接收入”。
✅ 跨境电商算USTB:IRS明确“任何为从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中产生收入而进行的活动,都算USTB”,跨境电商显然属于该范畴;
✅ 收入算ECI:只要是美国消费者的订单收入,不管货物从美国还是中国发出,只要所有权在美国转移(比如从亚马逊FBA仓库发货),就属于ECI。
但注意:ECI是“申报义务”的依据,不是“缴税义务”的依据——你有ECI,需要申报,但不一定需要缴税(因为“有无常设机构”是缴税的前提)。
3、1120-F表格:我必须填吗?怎么填才能免税?
1120-F表格是美国国税局(IRS)要求外国公司提交的所得税申报表,很多中国跨境卖家看到“要填表格”就慌了,以为要缴税,其实不然:
哪些情况必须填1120-F表格?
关键:填了表但不一定需要缴税
根据《中美税收协定》第七条第一款可知:“企业利润仅需在母国缴税,除非存在常设机构”。所以填写1120-F表格时,只需:
在此,沙之星税务专家团队提醒:申报≠缴税,不申报才会有罚款(每月5%,上限25%),别因怕麻烦漏报。
四、卖家行动指南:过去没申报怎么办?未来怎么合规?
搞懂了政策,更重要的是“怎么落地”——尤其是之前没做税务申报的卖家,如何补救?未来如何避免风险?
1、紧急补救:给过去的年份提交“保护性申报”(避免罚款)
如果之前没填1120-F表格,别慌,IRS仍允许提交“保护性申报”(Protective Return):
※沙之星税务专家团队建议:从你开始做美国站的年份起,补报保护性申报,提前占据合规高地。
2、特殊情况:香港卖家、州税要注意!
❌ 香港卖家无协定:由于香港与美国之间没有双边税收协定,即使无常设机构,也需按1120-F表格申报并缴纳“ECI 税+BPT税”;
⚠️ 州税别忽略:美国多数州有州所得税(比如加州、纽约州),即使联邦免税,也可能需要申报州税,需根据亚马逊FBA仓库所在州具体分析。
3、国内义务:别忘在中国缴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的另一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
你在美国的订单利润,虽然不用在美国缴税,但需要在中国按25%(一般企业)或15%(高新技术企业)缴所得税。
五、结语:美国税务监管在加强,但不用恐慌
2025年IRS加强电商稽查是事实(1099-K门槛降至2500美元,数据匹配更严),但亚马逊FBA中国卖家的核心合规逻辑没变:
跨境电商的合规化是必然趋势,税务不是“选择题”,而是“生存题”。
如果您对“美国税务补申报”、“州税规划”、“香港店铺税务”等方面有任何的疑问,欢迎联系沙之星税务专家团队——我们帮您把合规风险降到最低,把利润稳稳抓在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