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校园霸凌”事件三点关切,为何报警十多天后才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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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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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晚,四川江油市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传播。随后,江油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该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记者针对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前往江油进行采访。

关切一

为何报警10多天后才作出处理决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7月22日22时许,赖某某在其父亲陪同下到江油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当场受理后,赖某某到医院就诊检查。赖某某就医后返回派出所配合询问、取证。

7月23日凌晨,刘某甲、彭某某2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当日,公安机关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经研判后将该案立为寻衅滋事治安案件,并依法告知赖某某及其父亲。

7月24日至8月3日,城北派出所传唤和通知该案全部参与人、在场人开展调查取证,并委托伤情鉴定。

8月3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要求(伤情鉴定需在临床治疗终结或伤情稳定后进行,通常时间为受伤后1周至2周),法医在赖某某复查排除隐匿性骨折后,对其伤情鉴定,鉴定意见为轻微伤。

8月4日,公安机关依据伤情鉴定意见,并结合前期调查情况,对违法人员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关切二

打人女子自称“进去派出所十多次,不到二十分钟就出来了”是否属实?

视频中,打人女子彭某某、刘某甲曾扬言“进去派出所十多次,不到二十分钟就出来了”。

记者从办案人员处了解到,打人女子中的刘某甲曾经有过一次因纠纷在派出所接受调解的记录。彭某某、刘某甲上述言论系担心受害人报警,故意夸张吓唬受害人。

关切三

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罚是否过轻?

记者采访了绵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律师,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均在最重的处罚幅度内予以了处罚。

目前,已开展对打人者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相关工作,“专门学校的专门教育是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特殊矫治措施,以分级分类教育、法治与心理健康教育为核心,对学生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该律师说。

截至发稿,记者了解到,打人者及其家长已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赖某某家人表示,“感谢大家的关心,希望网友们不要再转发视频,以免对娃儿造成更多伤害,我们希望恢复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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