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旨在讲述封女士因帮朋友完成任务购买小灵通,却遭遇莫名多出两部小灵通及高额话费的 “陷阱”,还原维权过程的艰辛。
时年40岁的封女士和丈夫在资阳城里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生活并不富裕。“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资阳市电信公司优惠推销小灵通,与封女士一道做生意的卓某对封女士说,她女儿在电信公司上班,推销小灵通有任务,希望封女士帮帮她女儿完成任务。卓某还说,“五一”期间,电信公司低消费推销的小灵通很划算,无论如何请封女士为她女儿完成任务购一部小灵通。
封女士本有一部手机,但考虑到手机使用费用较高,而小灵通接听时又不付费,为节省开支,她表示可以买一部。卓某就告诉了其女儿的姓名,叫封女士到电信公司直接找她女儿龙某办理就行了。
4月24日,封女士来到电信公司,找到卓某的女儿龙某,龙某叫封女士把身份证拿出来,经验看,身份证有效使用期限为20年,原办证时间已超过20年,龙某就叫封女士把户口薄拿来,说身份证已过期,不能用。
4月26日,封女士把户口薄拿来以后,龙某即把户口薄拿去复印,然后就叫封女士填写相关表格,并签订了一份《小灵通话费最低消费使用协议》,协议第四条以优惠形式由乙方将价值580元一台的小灵通手机以98元卖给甲方。协议第七条规定,甲方每月保证至少消费话费58元,不足58元乙方按58元收取,超过58 元,乙方照实收取。协议第8条约定,甲方在一年的使用期内中途停止使用,除缴清当月电信费用外,还应补足本协议第四条中乙方的补贴金额500元,即甲方购买小灵通所优惠的500元。
办完相关手续,封女士便购得了一部号码为6398769的小灵通。因为刚刚购机,知道的亲友不多,当月使用率就较低。5月25日,封女士想到该缴话费了,便来到电信公司,报毕家里座机号码,(小灵通手机缴费“捆绑”在座机上)收费员报出一个惊人的话费数字:407.51元。封女士当即大吃一惊,以前家里座机每月仅几十话费,怎么一下子就钻出400多元的话费!收费员告诉她,说她的小灵通是和座机缴费“捆”在一起的,所以才有这么多话费。封女士很纳闷,她只有一部小灵通,并且很少使用,按要求恐怕还没打够58元的话费,即使把座机和小灵通的话费加在一起,也就100多元,再怎么也不可能打出400多元的话费!
封女士带着疑问,请服务员打印出《账户费用话单》一看,令封女士十分不解的是,她明明只买了一部小灵通,而话费单却多了两部小灵通,其号码分别为6398832、6398849。服务员还告诉她,这两个小灵通是电信公司对面那家“振华”通讯办理的相关手续。
得知以上情况后,封女士当即气愤不已,她怀疑是帮她办理小灵通的龙某做了手脚,盗用了她的户口薄在“振华通讯”买了小灵通,然后却把话费计在了她的头上。于是,她立即把龙某及其母亲卓某找来,询问这是怎么回事,龙某和卓某故作惊讶,说“这怕不可能哟!”封女士当即叫二人到“振华”去查询,“振华”工作人员拿出记录本,查明6398832、6398849两部小灵通确系“振华”所办,而且,购买时间同封女士购买小灵通是同一天即4月26日。
封女士更加纳闷,“振华”是个体业主,怎么能够办理电信公司的业务?服务员却告诉她,“振华”的老板其实是电信的职工,所以就代办了电信业务。于是,封女士又立即把“振华”的老板请来,果然该老板是电信的职工。
事情到这里,封女士还是搞不懂为什么自己会多出两部小灵通话费,她一方面要求龙某和“振华”说清楚,一方面要求那两部侵犯她利益的小灵通立即停止使用。但电信公司却说,要停止使用,依照协议封女士应补够当初电信公司优惠了每部机子500元的补贴金,如果三部机子均停用,则应补1500元,并缴清已发生的话费。对此封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并要求电信公司一定要给她说清楚,那两部小灵通机主到底是谁,为什么别人使用小灵通却资用她的户口把话费记在她头上。
事情越整越大,卓某和女儿就对封女士说,这事儿龙某有责任,希望封女士不要再追究了。关天停机补费的问题就由龙某承担大头,封女士承担小头,再不要把事情搞大了,搞大了对龙某影响不好,现在找个工作不容易,戳脱了工作划不来。封女士考虑到与卓某是生意上的朋友,考虑到各方面的关系,表示了同意。
第二天,封女士和女儿又去找卓某和龙某,二人却不认昨天所承诺的话了。封女士的女儿气得就在电信公司门外大哭,电信公司就把封女士和她女儿叫到办公室,商量如何处理这事。电信公司态度很强硬,仍然坚持如果封女士要把三部机子停用,就得补交优惠价。并且“振华”所卖出的机子还应交够880元。两部机子就是1772元。不交,就不停机!
事情越闹越糟,封女士母女气得七窍生烟五脏冒火。母女二人认为自己的利益遭受侵犯,必须讨个说法,就来到大地法律服务所,咨询打官司的事。谁知就在这时,有人却打来电话,叫大地法律服务所不要管这事,也不要向新闻单位“捅”。大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分析认为,封女士的相关证件被盗用,利益受到侵害,违法者应受到法律制裁,建议封女士到公安机关报案。
于是,封女士即来到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咨询立案问题。公安分局经侦部门认为,该案涉案金额不大,不够立案标准。可到派出所立案。于是,封女士又来到雁江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立案,派出所作了立案登记,考虑到涉案金额不大,建议封女士先找电信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下来,公安机关再行介入。
封女士于是想到了“消费者协会”,打算通过消协协商解决。消协的同志听了封女士的情况介绍十分重视,当即与封女士赶到电信公司,先前态度尚十分强硬的电信公司,立即来了个360度的转变,当即表示对有异议的话费136元予以免收,并立即取消另两部小灵通号码。同时,待问题查清后即给封女士一个满意答复。为此双方还在消协主持下达成了一份“备忘记载”双方均在“备忘记载”上签了字,电信公司还盖了章,落款时间是2003年5月28日19:30分。
按照当时的约定于6月2日给答复,然而6月2日电信公司却没有明确答复。封女士心头消不了那口气,又去问电信公司,电信公司称这事他们已报资阳市公安局了,公安局在侦办。封女士是个很“较劲”的人,她随即到资阳市公安局询问,但公安局却没有这样的立案记录,也没有人接到过此类报案。封女士又纳闷了。她认为,这事儿电信公司应该明白是怎么回事,可是他们却不愿说清楚。封女士说,电信公司设置陷井坑害用户,她封女士绝不是惟一的受害者,只是这一次电信公司的工作人员“出错”太露骨,一下子就给封女士“捆绑”了两部小灵通,因而话费陡增,露出马脚。封女士说,她已知道多个用户遭遇了她这种情况,她希望广大用户提高警惕,为维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应该多个心眼,不要跌进陷井还混然不知!封女士仍然耐心等待就她被捆绑的两部小灵通希望电信公司给个明确说法。她一定要找到陷井到底是怎样设置的!讨不到说法,她誓不罢休!
文/杜先福
(特別说明:此新闻事件原载于四川日报,当初一些人声称作者破坏当地经济形势,责令作者自动调离公安系统,作者针锋相对,后逼迫退休。此情况旧话重提,居然又有人跳出来说三道四,看来这样人肯定是又被捅到了痔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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