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马文博 文/图)7月2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最新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1.99%的数值较上一期下调了14个基点,人身险公司产品调整箭在弦上。目前,市面上大部分固收型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已有多家险企表示未来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为2.0%。在保险产品转换期,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们再次抓住节点营销,只是在一次次利率下调的通知中,大家还会买单吗?
研究值再下调
据中国银行保险协会官网消息,7月2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2025年二季度例会,就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和行业发展情况进行研究。保险业专家就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发表了意见,认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1.99%。
专家认为,当前中长端利率持续下行,新会计准则对保险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增强,行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人身险公司要进一步增强市场敏感度和判断力,加强对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规律的研究,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和产品转型,筑牢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理念,找准市场定位,全面提高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告截图。
根据今年1月发布的《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当人身保险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高25个基点及以上时,要及时下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并在2个月内平稳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
今年4月2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13%,较今年1月公布的研究值下降了21个基点。结合7月发布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1.99%,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已成定局。
产品调整已成定局
7月25日,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工银安盛等保险公司发布公告称,将调整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
上述公司均表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资产负债管理等情况,结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预定利率研究值,调整新备案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最高值,其中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为2.0%、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为1.75%、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为1.0%。公司将于2025年8月31日24时起不再接受超过上述预定利率最高值的保险产品投保申请。
平安人寿公告截图。(截图自公司官网)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一方面,现在市场利率持续下行,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下调是顺应市场利率趋势的体现,也是保险行业适应市场环境的必然选择,使得保险产品定价更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保险公司通过此举可以降低利差损风险。预定利率过高,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无法覆盖承诺给客户的利率,从而产生利差损,下调预定利率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负债成本、增强财务稳定性。
据悉,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综合考量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市场利率变化和行业资产负债管理情况。截至7月25日,5年期以上LPR为3.5%,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不到2%,国有大行挂牌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已低至1.30%。
代理人积极促成交
相关新闻出现后,多家公司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开启新一轮促成(促成签单成交),抢抓这一营销时点。
“抗跌最强的分红年金等固收产品也抵不过长时间的利率、国债、贷款利率持续下降的召唤,想拿个高固收的,抓紧上车了”“理财型保险收益全面下调——大家抓紧赶上2.5/2.0+分红末班车”“锁定现有利率,速度要快”“大事情总是在周五发布”“2.5%固收类储蓄险即将下架,健康险、年金险均受影响,请提前做好保险资金配置的规划”……
一家大型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发布的营销海报。
一位头部人身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告诉记者,目前市面上仍有预定利率上限为2.5%的固收型产品,未来的趋势是分红险将成为主流,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的下调一定是大势所趋。预定利率研究值下调是一个营销的好时机,保险代理人会进一步加强和意向客户的沟通,推进签单成交。
但该保险代理人也表示,从前年开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就一直在下调,行业中曾存在“炒停售”制造焦虑的现象,让一部分金融消费者观感不佳。自己不会一直“逼单”,“前期沟通过的,我会再问一下,从客户角度来讲,能帮他们锁定更高的利率、更早有保障是我工作的职责所在,但该发的朋友圈也会照发。”该保险代理人说。
“预定利率下调后,分红险等浮动收益类产品的优势会更加凸显,有助于推动保险产品转型,强化资产负债的联动管理。”刘春生表示,保险代理人借机营销有一定的合理性,预定利率最高值下调后,保险产品的收益和价格都会发生变化,对于有保险需求的消费者来说,在利率下调前购买相关产品,可以锁定相对较高的收益或较低的保费,营销人员进行适当的提醒无可厚非。
刘春生同时提醒,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过度强调利率下调的影响,采用夸大收益差距、制造焦虑等方式进行营销,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刘春生建议,消费者在不了解产品全貌和自身需求的情况下,不要匆忙购买,避免因不符合预期而产生退保问题。
“消费者需要关注保险的保障属性,新产品收益率将有所下降,但保障功能不受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特聘导师柏文喜对记者表示,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利率调整,根据自身保障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保险公司则应加强产品创新和服务提升,在利率下行周期中保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