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市场中,违规“挂证”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挂证”者将证书出借,获取非法利益,却未真正参与实际工作,这不仅损害了正规从业者的权益,也降低了工程质量的保障。相关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通过严格审查资质、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让“挂证”者无处遁形。同时,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对违规“挂证”者进行记录和曝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公正,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与质量,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2024年12月,市住建局配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核查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注册问题,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余某隐瞒其是大学教师的事实,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将证书注册在A公司名下。市住建局依法将违法事实上报省住建厅,省住建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了余某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余某自证书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违规“挂证”行为不仅违背职业道德,更触犯法律法规,也对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注册人员要以案为鉴,坚守道德底线,恪守职业规范,企业要主动规范自身行为,拒绝使用“挂证”人员,共同打造健康公平的建筑市场环境。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