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情境中,若过度强调所谓的“国格”,往往会陷入一种极端的思维。国格固然重要,但不应成为束缚和偏执的借口。将其过度拔高,甚至到了无理取闹的地步,就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变成自轻自贱。真正的国格体现在国家的综合实力、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国民的精神风貌等诸多方面。而不是狭隘地通过一些无谓的争论和刻意的彰显来体现。我们应以理性和客观的态度看待国格,在发展中彰显国家的尊严与价值,而不是陷入无谓的“国格”之争而迷失自我。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人间三角 (ID:dongyazixun01),作者:西坡
看到一个匪夷所思的公告。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发布“关于拟给予李某某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公告”,内容如下:
李某某同学:鉴于你2024年12月16日的不当行为,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及《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学校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已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拟处分告知书》。为充分维护各方权利,现开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在9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进行陈述或申辩。特此公告。
这项开除决定所引用的《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规定:
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而这名李姓同学的所谓“不当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讲,其实是被伤害。她与一名外国人交往,被拍摄,被公布,被传播。
这原本只是一件私人的事。如果非要上升到国家层面去谈论,那么它的属性首先是一名中国公民被外国人侵犯了法律权益。
然而“虽远必诛”的老话,并不见有人提起。推动这件事的网络声音是:“这个女孩丢了中国人的脸”。顺着这个逻辑,可能也是忌惮背后的网络力量,大连工业大学做出了开除的严厉决定,并援引“有损国格”的规定。
如果说任何一个拥有中国国籍的人做了不好的事情,都要上升到“国格”,那么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守护得好国格。
我们试假设,这名女生“不正当交往”的对象不是外国人,而是另一个中国人,那么这件事的性质会发生什么变化?
恐怕没有人会提到“国格”“中国人的脸”这样的话,大家只会当成茶余饭后的八卦闲谈而已。可是犯错误的中国人明明是从一个增加到了两个。同样的错事,怎么两个中国人一起干比一个中国人干更轻了呢?
只是因为故事中出现了一个外国人,就要把事情上纲上线、没完没了?
为什么要赋予一个普普通通的外国人这么大的权力?损害了我们公民的法定权利不予追究不算,还必须把国格主动递到对方脚下?
如果这不是自轻自贱,我不知道什么是自轻自贱了。
大连工业大学的管理层,但凡有一个明白事理且说得上话的,就不会发出这样的公告。国格若是有知觉,一定会大吼一句:莫挨老子。
归根结底,网上咬着这件事不放的,是最愚昧最卑劣的一群人。
他们在乎国格吗?他们在乎中国女性吗?他们只是把遥远的陌生女性想象成自己的潜在“资源”而已。面对外国人,他们内心是自卑的,所以才会把这种根本不值一提的琐事当成天塌了的大事。事实上,除了他们扭曲的玻璃心,没有什么会破碎。
我知道这样的人一直都存在,但他们只属于阴暗的角落。不管他们制造多少噪声,阳光世界都不应该予以理会。
这件事也是对所有机构的一个教训:如果你想随垃圾起舞,有你忙的。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人间三角 (ID:dongyazixun01),作者:西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