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的世界里,常常隐藏着诸多不为人知的层级。人们往往以为 60 天账期只是简单的交易期限,处于第一层。然而,当深入探究车企的运营模式时,才发现这其实只是表象,车企们实则在第五层。在这个层面,60 天账期背后蕴含着复杂的资金流转、供应链管理以及市场策略。车企们凭借着对这一账期的巧妙运用,在行业竞争中占据着优势地位,通过合理调配资金,确保生产的持续进行,同时也在悄然间影响着整个产业链的节奏与生态,展现出其深厚的商业智慧与谋略。
这两天,车企60天账期的事情热爆了。
坊间的关注点,第一天是妈呀,汽车供应链的天终于亮了,基本是一边倒的赞扬。大家甚至还开始进一步呼吁治理另一个产业链毒瘤,就是低价中标。
但从第二天开始,外界就不免担心了起来:这种程度的承诺,颗粒度不够,操作余地极大的呀。
比如,60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呢?
激进一点的认为,从签署合同就应该开始计算,也有说从交付开始计算,或者从乙方实质性投入成本开始计算。
“真相”派则认为,十有八九,这60天要从审核结案完成之后开始计算,这里面就存在着巨大的操作空间。有些供应商还对之前漫漫的结案之路心有余悸,比如,结案的时候车企可能会找出各种问题来压低最终结算总价,俗称临终补刀。供应商还要在企业发来的砍钱文书上,签上泪迹斑斑的认可。
那么结案这个对于一些品类的供应商本就冗长而糟心的过程,会不会因为60天变得更加漫长呢?
然后,就还有不少对内情真的有些了解的up主,推送了一些技术性的视频,说60天的规定必须要有诸多繁琐的细节来规定才行。
其实,结算时间这件事情,从政府政策层面上直接管理的余地是不大的,所以,只要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结算是一个比较清楚的法律关系,就是依约应该怎样就怎样,违约承担责任。
至于你说一家乙方,接受甲方账期是3年,还答应用承兑汇票,那按照依法治国的精神,只要这家乙方不存在受胁迫的情节,自然也是可以的。
所以,其实现在的供应链问题,不是什么法规政策的问题,而是甲方合理合法履约的问题。
一
合法这件事情在民事合约中比较宽泛,这次的60天,其实是在以一种未必合理的方式,调整结算法律关系中的合理性。
这本来应该是行业协会主导的,因为不涉及太多的法规或政策要调整的范畴,面对这个事情,行政司法部门要做的其实就是,对违约行为依法进行比较公正的处理。
关键是大家行为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是哪里来的呢?
两个方面。
一个是企业自身对长期运营中企业利益的思考和总结。
比如日系企业,在这几年里面面对的市场环境和业绩下滑是很厉害的,但是日系企业在供应商、经销商的健康和盈利方面是很坚决的。有些企业拿着克扣供应链的费用补贴给价格终端,而日系企业则宁愿自掏腰包来确保产业链的利润。
如果一家车企,是本着外面的供应商多的是、你不干有的是人干的思路来做供应链,或者你别觉得你做得最好,不把价格打下来,我可以找同样达标的其他企业,虽然做得不如你那么好,这样的想法虽然确实可以快速把价格打下来,但是对于造车这样的长期主义产业而言,长远来看并不是最可持续的做法。
这就是企业根据产业和自身特点,要善待供应量的思考原点。
另一个方面是产业,产业要维持产业健康度,就应该在供应链这样的重大事项上达成某些法律、法规之外的行为底线,以防止恶性状况的发生。
但这两条,在咱们目前的产业现状和玩家习惯上,都很难发生作用,所以还得上头来。然而上头对这件事情明面上能做的也实在有限,所以60天账期看起来都是企业主动、自愿承诺。我看那些想着要趁势把60天的细节都规定下来,并且最好能变成有强制约束力的法条的一根筋们怕是要失望了。
咱们这里的办事逻辑不是这样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定调是要比抠管理细节管用的。
比如,我们要看这一次定的是什么调。这一次定的是不能让产业链出大问题的调,不是让产业链立刻发达的调。
上头是不知道汽车企业其实也不在很好的状态吗?如果真的按照严格的字面上看的60天,那不止一两家车企,恐怕立刻就得进icu吧,到时候谁来救,银行吗?那不就真往恒大里走吗?审计也过不去吧。
所以,这次定的调,不是分利,而是共济。大家都是好日子里走过来的,如今日子肉眼可见的就是紧张了,那么甲乙丙丁,大家都调整一下心态,把预期放到财务上能过下去就是胜利的统一模式来。如果要说一个关键词,是应急。
我的要求就是汽车的主要产业链不能出大问题。其他的其实还是你们商量着办。不可能是一边倒的拯救哪一方。况且,那似乎更违背任正非前天在《人民日报》专访文章中提到的,政企各司其职的呼吁。有意思的是,给任老爷子点赞,和给天终于亮了点赞的,大概率重合度是很高的。
看清楚了定什么调,咱还要看看事情落地的逻辑。上头负责保送完最后一公里的落地路径,显然是不可能的,也不现实,效果也很差,更不符合咱们这里的行政商业文化传统。
咱们这里,从来都是,上头定调,用不同程度的措辞,开不同级别的会议,发不同层级的通知,出不同表述的新闻。然后下面自行体会执行。
特别是对于一些,直接进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干预不合适的事情,对大家行为底线与合理性的影响,更不会一管到底,管出颗粒度来。显然,60天这样的干预,并不是市场化解决问题的标准方式,而是借此让主要参与者们,意识到必须设置的行为底线和产业共济的责任。
二
那很多人又会觉得,如果这样说的话,那岂不是都是假把式?
错了,这才是真把式。按照你们说的那样,把从过往血泪中总结出来的东西都给法条化了,那反而可能是假把式,或者是错把式。
因为咱们这里,上头把调子定到了这个程度,如果车企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那么打击十有八九不会从你60天执行的不够好而来,而是你总会知道,会从什么地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