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2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日银罚决字〔2025〕5号、6号)显示,日照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对该行罚款250000元。
杨某文为时任日照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对杨某文罚款15000元。
资料显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6190.HK)为日照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1%。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