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积极开展第一批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此次遴选旨在为青年科技人员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众多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踊跃参与,他们怀揣着对科研的热情和梦想,纷纷提交自己的项目方案。评审过程严谨公正,专家们从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细致评估。通过这一遴选,将选拔出一批具有潜力的青年科技项目,为福建的科技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福建在科技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助力青年科技人员实现自我价值与福建科技事业的共同进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闽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支持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开展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以下简称育成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育成项目分为A、B两类,共计遴选支持约400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具体为:
A类项目遴选200项左右,要求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支持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自由探索研究。
B类项目遴选200项左右,其中以企业为依托的150项左右,支持企业青年科技人员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自由探索研究,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同时,加大对技能型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且聘在技能岗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报。
支持在闽台籍青年科技人员申报育成项目。
二、遴选条件
(一)项目定位和资助目标
育成项目旨在发挥导向作用,资助引导我省青年科技人员,面向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相关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研究,推动科技人员培养和技术创新,支撑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项目。项目总体定位属性和资助目标如下:
A类项目。重点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处于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科技人员,围绕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选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探索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后续青年科技人员培养。
B类项目。重点支持企业青年技术骨干、技能型人员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聚焦企业技术革新、加速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独立主持项目开展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有坚实的理论或实践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
2.截至申报次年1月1日,申请者男性未满32周岁,女性未满35周岁。B类申请者中的技能型科技人员,年龄可以放宽3周岁。
3.A类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B类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且有两年及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
4.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福建省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人事关系在依托单位)。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的,原则上应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小巨人企业,同时还需是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人应是企业核心技术团队成员,是企业重点培养的科研或技术骨干。B类申请者中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单位的,应当是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且聘任在技能岗位的人员。
5.申报人尚未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已入选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推荐
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本地区企业、医院及省创新实验室等申报事项的审核推荐;省直有关单位(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分别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事项的审核推荐;省属高校直接负责本单位人员申报事项的审核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
申报推荐工作全部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jl.kjt.fujian.gov.cn/rcps,以下简称“平台”)在线办理。
(一)账号注册与使用
1.用人单位通过省科技厅基础支撑管理系统(平台首页链接)注册用人单位账号,由用人单位账号分配申报人账号。如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过的申报用户,可直接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本平台。
2.审核推荐单位平台账号尚未向我厅申领的(后缀为“-sc”),请来函告知单位名称、单位经办部门(处、科室等)名称、经办部门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到sudy@kjt.fujian.gov.cn邮箱,我厅将配置后安排分发。收到账号请及时登录平台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
(二)在线申报及审核推荐
1.申报人:经用人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凭单位管理员分配的申报用户账号登录平台系统,选择申报人才类别(“A类”或“B类”),准确选择审核推荐单位,填写申报表各页栏目并上传附件,阅读“承诺与审核意见”页内容,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上一级审核”提交至用人单位。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申请书样式详见附件2。
2.用人单位:凭注册的用人单位账号登录平台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已提交的申报材料逐项核实,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页,阅读“承诺与审核意见”页内容,填写用人单位意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上一级审核”提交至申报人选择的审核推荐单位。提交后及时告知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日期前如需退回修改,请直接点击“审核退回”将材料退至申报人。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并提交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3.审核推荐单位:凭省科技厅分配的账号登录平台,对相关用人单位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阅读“承诺与审核意见”页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推荐到省科技厅(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8:00)。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个人一律不得推荐。
(三)纸质材料报送
在线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推荐提交到省科技厅后将自动获得受理号。纸质申报材料经申报人—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逐级审核签章后,由审核推荐单位汇总并出具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姓名、申报类别、推荐过程简要情况以及对推荐人选综治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的说明)。申报人应在项目获批后,及时在线生成并打印带有水印受理号的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合订一式1份(须与平台内填报内容一致),由推荐单位汇总报省科技厅。打印时可根据预览适当调整边距,双面打印,无需另加封面。
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失实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追回。各用人单位和审核推荐单位应从严把关,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厅对申报审核情况视情予以通报。
四、联系方式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人才处:
潘荣灿,0591-87303728;苏杜滢,0591-83517533;秦帅帅,15959175408
平台系统操作咨询指导及技术支持:
0591-87882011、87862800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11层科技人才处(邮编35000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