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国电子报在官方微信号发布文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基金二期”)就相关主体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一事发布严正声明,表示其与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兴彩)5月30日,中国电子报在官方微信号发布文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基金二期”)就相关主体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一事发布严正声明,表示其与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
近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EK8G0N6C)将大基金二期登记为股东,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公司声誉,公司发布严正声明。
第一,大基金二期从未授权或事后追认任何主体投资设立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他人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方式,假冒大基金二期名义设立,大基金二期与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与大基金二期无关,大基金二期对其一切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大基金二期提示公众提高警惕、注意投资风险,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如发现任何冒用大基金二期名义开展的非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