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海盐患者朱某某将被追究法律责任!】2020年1月31日,海盐县确诊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病例情况:朱某某,男,43岁,现住海盐县通元镇。1月18日武汉自驾回海盐,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 1月31日确诊,目前在嘉兴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确诊后,海盐县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4小时内对23名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对朱某和23名密切接触者家居场所进行消杀。
目前,23名正在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一检均为阴性。广大市民如与该患者有过密切接触,主动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如有其他线索,可向12345进行举报。
针对朱某某故意隐瞒回盐时间并违反居家管理规定的行为,已启动相关调查,将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对朱某某信息核实不到位、居家隔离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县纪委已进行调查处理,追究责任。(浙江之声记者王晓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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