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将坚持清单制管理,由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制定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将通过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清单管理,明确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和流程,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满足城市更新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切实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
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 廖媛媛:城市更新项目贷款,实行项目的清单制管理,由城市政府对项目进行初选,金融机构对备选项目自主评审,形成城市更新贷款的项目清单,增强融资的精准性、适配性和有效性。金融机构自主决策,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特点,合理合规设置业务的品种、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金融机构应该充分考虑城市更新项目的特点,在全面测算项目综合收益和风险基础上,开展授信审批和风险的管控,做好专款专用和资金的封闭管理。
(总台央视记者 崔霞 杨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