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新修订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了。
这个《办法》有什么了不起?
为什么值得你们关注?
就说一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
可以“不留痕”了!
大家知道,在此之前,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以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是会显示出曾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
这样有可能给商业合作的伙伴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企业信誉。
“不留痕”以后,就可以避免信用“污点”长期留存,从而解决企业这方面的烦恼。这一举措回应了企业的期盼,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Q
2025年5月1日之前已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呢?
A
会!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5 月 1 日前已经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但仍在公示的列入信息,统一由市场监管总局批量处理,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说简单点就是,之前企业经营异常的信息也不会再显示,市场监管总局会分批次处理这些信息。
新规的实施,再一次说明,政府部门在积极鼓励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依法申请修复失信记录。
1.自2025年5月1日起,企业(含公司、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则原来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全部不再显示了。
在此之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系统会同时显示移出信息和列入信息。此前有人问,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以后,什么时候能不再显示列入信息?这很容易给合作伙伴造成负面印象,影响商业信誉。现在终于实现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原来的列入信息和现在的移出信息都不再显示了,彻底看不到曾经进过经营异常名录了。
2.以前的怎么办?在2025年5月1日之前已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其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也会不再显示,即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不需要企业再自行申请。
3.出现这个变化的原因是,自2025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开始施行了。
所以,还等什么呢,都动起来吧!去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吧!
再次强调
企业信用修复是免费的公共服务,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大家一定要警惕“修复骗局”,避免上当哦!
素材来源自市场监管半月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