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公司因未经审批擅自占地进行违建行为而受到严厉处罚。该公司为追求自身利益,罔顾土地使用规定,在未获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占用土地进行建设。其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也破坏了城市规划和生态环境。相关执法部门迅速行动,对该公司的违建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核实,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了严肃的处罚决定。这一举措彰显了执法部门维护土地秩序和城市规划的决心,也为其他企业和单位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建设活动。
违法占地将面临怎么样的处罚?2023年3月,福建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占用福清市城头镇某村土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686平方米。当年7月,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于8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给予被处罚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并于当日送达。8月15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福建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为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8月25日,福建某公司缴纳了罚款,并自行将非法占用土地退还给村集体;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于8月15日移交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处置,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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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岳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