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带货 未标“广告”即违法
创始人
2025-05-11 10:11:05
0

短视频带货已成为一种热门的商业形式,但需注意相关法规。其中明确规定,若在短视频中进行带货却未标注“广告”,这是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误导消费者,使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商业推销的影响。一旦被发现,带货者将面临法律责任,不仅会损害自身的信誉和利益,也会对整个短视频行业的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带货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短视频中清晰标注“广告”,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近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福州某餐饮服务公司在某平台上发布带有购物链接的短视频,介绍餐厅经营环境、消费服务等内容,未标注“广告”,属违法行为。

经查,该公司于2023年2月在某平台开设商城店铺以及短视频账号,通过发布短视频对其经营的餐厅环境、消费服务进行介绍,并附有“网红餐厅”“网红酒馆”“同城热门”等文字宣传内容,短视频左下角处均含有“XX酒馆”字样的优惠团购链接。同时,该公司未在其商城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证信息。

执法人员考虑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整改,危害后果轻微,同时通过系统查询,确定当事人该项违法行为属于首次。根据相关规定,在其完成违法事项整改后,对当事人的该项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案例点睛: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外,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陈洁)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