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501,556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26%;曾慧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242,5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1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孙丰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9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9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
因个人资金需求,曾慧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9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9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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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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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孙丰先生、曾慧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赛腾电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人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孙丰先生、曾慧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注:孙丰先生、曾慧女士因离婚股权分割,截至本公告日,孙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26%,曾慧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13%,公司控制权可能会发生变更,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后续安排,公司会根据双方协商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