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单位变更了主管税务机关,但车船税税源信息里还是显示变更前的主管税务机关,也无法修改怎么办?
如在变更主管税务机关之前已完成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的,电子税务局目前不支持修改,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2、纳税人开具无欠税证明提示“您未办理税务登记,不符合受理条件!”,怎么办?
系统出现以上提示,一般为当前课征主体登记类型为异地非正常户,此状态的纳税人无法在电子税务局开具无欠税证明,您可联系12366咨询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确认。
3、我单位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提示必填项,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怎么办?
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应按要求报送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符合以下情形时系统会自动判定可免予填报:
(1)纳税人股东为非居民企业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报。
(2)如纳税人为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109小型微利企业”选择“是”,可免予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请确认您单位的情况,不符合免予填报条件的,需按规定填写信息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4、我单位是外贸企业,在填写进货明细表时提示“出口日期非本年申报数据”,修改申报年月后仍有此提示,怎么办?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采集时,申报年月系统初始设定为当前的申报属期,如需申报的报关单出口日期非本年申报数据的,请按出口日期对应所属申报年月调整,如出口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申报年月应修改为2024年12月,然后再填写出口报关单等明细申报信息。
5、我单位通过“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管理模块”查询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时,系统显示“无评价结果”,无法出具评价信息,怎么办?
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尚未发布,暂不能通过电子税务局出具2024年度的评价信息,纳税人可待评定结果发布后,再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评价结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