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仙桃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将进一步开展依法整治 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口罩工作。
通告称,凡未取得生产、销售许可,或生产环境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口罩的,一律由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凡举报市域内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口罩或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口罩的,一经查实,给予第一举报人2000元/件的奖励。 举报查实的重大案件另行给予重奖。举报电话:0728-12315。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崔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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