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首推企业合规全流程适用机制》
晋安在全省率先推出企业合规调侦诉审处全流程适用机制,这一举措具有重大意义。在调查环节,开启合规导向的调查思路,全面收集企业合规相关信息。侦查阶段,关注企业合规建设情况,调整侦查策略。起诉时,将合规因素纳入考量范围,激励企业积极整改。审判过程中,法院也会根据企业合规成果合理量刑。而在处理结果执行阶段,持续监督企业合规的长效运行。此机制有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同时,也为法治社会建设增添新的助力。
企业涉案后,如何帮其堵住漏洞,使之更快“强筋壮骨”、重振雄风,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6日,晋安区检察院在福兴投资区盛辉国际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联络点,召开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调侦诉审处全流程适用工作联席会,会签《关于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调侦诉审处全流程推进的二十条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调侦诉审处,分别指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调查、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判机关审判、行政机关行政处罚阶段。如何开展全流程适用?晋安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关艳晖介绍,根据达成的《意见》,公检法等各方将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强化侦查阶段工作衔接、强化审查起诉阶段工作衔接、强化审判阶段工作衔接、推动企业合规建设等。
具体体现在,在行政违法调查阶段,行政机关商请第三方组织前置审查;在公安侦查阶段,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可适用合规的涉企犯罪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将合规整改成效作为量刑考量情节;在审判阶段,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以及开展刑行衔接及时移送涉企犯罪案件,探索将合规考察结论作为行政机关处罚参考依据等。“此举旨在推动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调查、侦查、起诉、审理、处罚全流程适用机制,更好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治罪与治理结合,助力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关艳晖说。
晋安区检察院首批聘任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成员章恩飞,是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三级高级主办,长期在执法一线工作,说起《意见》,他认为:“被调查企业或企业高管涉嫌违法犯罪,在调查期间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成员能提前介入,对涉案企业同步开展企业合规改革,既缩短了行政和司法阶段的办案时间,也可以有效地挽回或减少损失,甚至可能挽救一家企业。”
“凝聚合力,前延后伸,对企业的发展是好事。”福建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蔡炜认为,此举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可以让不同的涉案企业在法律法规面前受到平等对待。
晋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江伟表示,《意见》打通了调侦诉审处衔接渠道,建立了行政机关、公检法协作机制。今后将吸收更多机关、单位加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为企业合规经营开“良方”助“康复”,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张久动 林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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