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乐,遗失不动产权证不再是令人头疼且繁琐的事,如今已实现“公告即补”。以往,不动产权证遗失后补办往往面临众多复杂程序和长时间的等待。而现在,这一创新举措大大简化了流程。当民众不慎遗失不动产权证,只需按规定进行公告,便能够着手补办。这一变革体现了长乐在政务服务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创新,以民众需求为导向,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也为遗失不动产权证的民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让他们能更快捷地处理与不动产权相关的事务。
“突然发现产权证丢了,听说补证要等15个工作日,就一大早就赶来取号,没想到工作人员今天同时把公告和补证一起办了,真是太方便了!”日前,在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领到不动产权证后,余女士开心地说道。
近日,自然资源部修改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取消了原先15个工作日的公告时间限制。新规实施后,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快速响应,第一时间组织业务科室调整工作流程。现在,不动产权利人因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补发登记的,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实现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补发“公告即补证”。(记者 蒋雅琛 通讯员 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