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未采集租客信息被罚200元:租客为在逃人员》
近日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有房东委托中介出租房屋,却未曾料到租客竟是在逃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房东有责任采集租客的相关信息,这一举措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等多方面的稳定。然而该房东忽视了这一重要责任,没有进行信息采集工作。最终,房东被相关部门处以200元的罚款。这一事件警示着广大房东,无论是自行出租还是委托中介,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做好租客信息采集,莫因疏忽而违反规定遭受处罚。
近日,因未按规定采集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台江区一名房东被处罚。
据了解,王某虽然平时并不在台江区居住,但他在台江区某小区拥有一套闲置的房产。今年5月,王某委托中介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7月初,王某接到苍霞派出所来电。电话中,民警告知王某,租用他房屋的人员竟然是一名被外地公安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王某也因没有及时采集并向公安机关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而成为违法行为人。
带着忐忑和疑惑,王某来到了苍霞派出所。他辩称:“又不是我犯事,凭什么要处罚我?”民警告诉王某,对流动人口信息进行采集并向公安机关报送是房东、用工单位负责人的义务。台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处以罚款200元。此外,王某在民警的指导下学习了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的方法。
□案例点睛
《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负责采集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及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者 林铭 通讯员 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