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涉及债务纠纷的案件中,当事人试图以房抵债,但最终被判定这种做法无效,仍需偿还25万元。这一结果反映出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债务偿还方式的严谨性。以房抵债看似是一种简便的解决债务的途径,但在法律的框架下,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和条件。可能是抵债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操作,例如房产价值评估不准确、抵债协议签订存在瑕疵或者未依法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等,导致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这也警示人们在处理债务关系时要遵循法律规定,避免无效操作。
民间借贷中以房抵债协议并不少见,但借款到期后,此类房屋真的能直接用来抵债吗?近日,罗源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以房抵债协议的民间借贷案件,提醒公众在借贷过程中需谨慎对待以房抵债等协议,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据悉,2016年7月和12月,郑某因生意需要资金,分两次向余某借款共2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2019年8月,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郑某将其名下的一套约70平方米的套房给余某以抵债。然而,借款于去年12月到期后,余某多次催讨款项无果,遂将郑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息共计25万元。
庭审过程中,余某拿出协议书,要求以郑某名下的房子折抵债务。但郑某并不认可这份协议书,辩称是醉酒后所签。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以房抵债协议签订在借款期限届满前,违反了民法典关于禁止流押的规定,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官表示,要想实现以房抵债的目的,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债务到期后债务人自愿以房抵债、房屋价值和借款本息大体相当、债务人没有其他外债以及债务人将房子交给债权人并办理过户手续等。本案中的以房抵债协议不符合这些条件,因此法院对余某提交的相关证据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确认了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并判决郑某偿还余某借款本息25万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婧婷 陈宇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