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由四部门联合印发,这一通知具有深远意义。它聚焦经贸领域,为福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提供强大支持。从贸易往来、投资合作到产业协同等多方面进行布局。这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福建在两岸经贸交流中的关键地位,促进两岸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深度对接。通过在经贸领域的积极举措,将吸引更多台湾企业和民众参与到两岸融合发展进程中来,不断拓宽两岸融合的深度与广度,在推动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发挥积极且独特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支持福建发挥对台独特优势、进一步扩大对台先行示范效应,2024年1月8日,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14项措施。
一是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支持福建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支持福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二是支持福建对台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福建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福建打造对台贸易枢纽,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新业态。三是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深化闽台产业融合,助力福建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支持福建对台合作平台建设。四是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国内大循环。推动福建内外贸一体化建设,支持在闽台企申报老字号,支持福建对台会展交流。五是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支持福建沿海地区密切与金门、马祖贸易往来,加强与金门、马祖合作开展园区建设。
若干措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闽台经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贸融合发展,支持台商台企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
附件: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