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福建省“美好家园”小区公示》是对福建省内达到一定标准的小区进行的一次集中展示与公布。此次公示意味着这些小区在多个方面表现卓越。这些小区或许有着优美宜人的居住环境,绿化到位,公共空间整洁有序。可能在社区服务上精心周到,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安全管理方面,保障居民生活安宁,门禁、监控等设施完善。邻里关系和谐,文化活动丰富。这份公示不仅是对这些小区的肯定,也为其他小区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有助于推动福建省小区整体居住品质的提升。

按照住建部关于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有关要求,经各地推荐,现将2023年度福建省“美好家园”小区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传真号码:0591-87616103
来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2023年度福建省“美好家园”小区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