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转办第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达154件。这一举措彰显了中央对于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以及深入监管的决心。这154件举报件犹如154个关注焦点,反映出群众对于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切与监督意识的提升。福建各地将依据转办要求,对这些举报件所涉及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展开调查、核实、处理,这有助于推动福建省进一步排查生态环境隐患,积极改善环境状况,向着绿色、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不断迈进。

11月3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第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54件,其中来电举报65件,来信举报89件。
从信访举报件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28件、大气46件、土壤8件、海洋2件、生态26件、噪声19件、其他污染25件。从区域分布上看,福州36件、厦门15件、漳州43件、泉州18件、三明4件、莆田16件、南平6件、龙岩8件、宁德8件。截至当日,福建省已累计收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775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地市和部门处理。
环境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3年11月22日—12月2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36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A229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记者 陈旻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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