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人事任免事项上发挥着重要的决策职能。此次会议通过表决,对一系列人事事项作出决定。这一过程严格遵循相关法定程序,体现出民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每一项人事任免都关乎福建省的建设与发展,这些新任职的人员将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起相应的职责与使命,为福建省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有助于积极推动福建省不断向着更高目标前进,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人民群众。
24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王永礼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决定免去林向东的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张源生为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免去魏健、谢德森、陈小霞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林秀榕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郑巧娟、邱晨炜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林超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刘震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刘洁君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杜财义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蔡雅丽、林峥峥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任命李秀英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任命王雅芳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任命滕玲燕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任命谢德森、陈小霞为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黄秀强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庄佳阳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