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冲还商业住房贷款办理银行扩容是一项利民的举措。以往,公积金冲还商贷可能在银行选择上存在局限。扩容后,更多银行参与其中,这为缴存省直公积金且有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带来诸多便利。职工能够依据自身需求,在更多银行网点办理相关业务,大大节省了办理业务的时间和精力。这一举措拓宽了公积金的使用渠道,提高了公积金使用效率,也进一步提升了省直公积金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让职工在偿还商贷时享受到更贴心、多元的服务。
记者10日从省直公积金中心获悉,该中心在开通建行、兴业、工行等三家银行纯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冲还贷”的基础上,近日开通中信银行纯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今后办理中信银行纯商业贷款的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直接将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偿还每月贷款。
据了解,已办理省内(除厦门外)中信银行纯商业住房贷款的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还款满1个月(含)以上且无逾期的,首次还款后的次日起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约定的一类还款卡、借款合同原件(共同还款人申请时需提供)至省直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申请。(记者 赖志昌)